美国挑起的钢铁贸易战( 二 )

所谓201保障条款是根据美国1974年《贸易法》201节的规定,一旦某种进口商品对本国工业造成严重损害,总统有权根据该条款,对相关进口产品进行关税配额限制或加征关税,以此来保护本国企业免受损害。

不同于美国的反倾销、反补贴法,《贸易法》201节的规定不要求调查出口国是否进行了不公平的贸易活动。但是它要求对国内行业是否受到损害有深入的调查,要求损害必须是实质性的,而且进口增多是导致损害的实质性原因。

促使美国政府实施201保障条款的主要原因是美国钢铁工业已落后于世界钢铁工业的发展,难以适应激烈的市场竞争。从1998年至2002年,美国已有31家钢铁企业申请破产保护,占全国总数的近一半。大量钢铁厂破产造成数万工人失业,而美国钢铁业还负担着约130亿美元的医疗保险和退休金费用。同时,由于美国钢铁业在美国各地及国会中作用和影响举足轻重,采取加征关税的措施,也被认为是小布什为即将到来的中期选举拉选票。

加征关税“损人不利己”

小布什政府的决定虽然受到了国内钢铁生产行业和钢铁工人的欢迎,但美国国内钢铁消费行业则强烈反对政府的做法。大幅提高关税势必会造成国内钢铁价格的上涨,相关产品如冰箱、汽车、机械工具等的价格也会相应增加,因此他们认为这一决定最终将损害本行业的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