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式新能源小镇( 二 )

从方向上看,这些小镇可以分为两类:一类重应用,即结合扶贫、科技等政策,推动新能源技术落地。这种类型被实践最多、商业模式也相对简单;一类重产业,多是在新能源工业园或者产业园的基础上,加上光伏、储能等应用,最终形成的一种新型综合小镇。

目的不同,路径不同,但两类新能源小镇却遇到了类似的困惑:

首先,先治坡,还是先治窝?这句话在上世纪六、七十年代的农村建设中常被用到,今天仍然适用于新能源小镇。所谓治坡,即是发展产业;治窝,则是指发展周边。在早先的理念中,一定是先治坡、后治窝。这种观念在当下仍然适用——在多数小镇的建设中,新能源的研发、制造、应用首先进行,而后才是商务办公、会议会展、旅游休闲。但在国外,新能源小镇建立的初衷是为了“治窝”,即改善生态、实现绿色发展。那么,这些思路是否同样适用于中国?

第二,重效益,还是重效果?效益即经济效益,效果则指绿色效果。众所周知,新能源小镇的建设需要更高的环境要求,但环保水平的提升,也意味着建设成本的增加。据统计,多数新能源小镇的投资额多达50亿以上,东部省份一些小镇的成本预期将超过100亿元,成本回收期必然过长。即便政府给予一定的建设资金支持,也终究不是长久之计。但从绿色能源革命的角度看,新能源小镇作为清洁绿色落地的代表,其示范意义更为重要。那么如何协调成本和投入的关系,以实现小镇的持续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