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栏方绍伟|金融危机10周年:美国经济的弹性源自何处?( 二 )

这场危机是美国长期以来奉行自由主义经济信条的制度结果。按照“市场行为者比监管机构更清楚并更有能力保护自己利益”的信条,上世纪八十年代之后,美国市场经历了一次又一次的放松管制,金融风险的“负外部效应”被完全置之不理,包括“抵押贷款证券”(MBS)、“资产抵押证券”(ABS)、“债务抵押债券”(CDO)、“信用违约互换”(CDS)、“结构性投资载体”(SIV)在内的高风险金融衍生品泛滥成灾,最终导致全球经济处于金融责权完全不对称和内外风险完全失控的境地。

多德-弗兰克法案

这场危机早在2007年已经就初步显现,但到了2008年才全面爆发。危机期间,美国政府迅速采用了一系列救急措施,并逐步在借贷业务、破产保护、税收政策、平价住房、信用咨询、许可制度、金融机构及其交易信息披露等方面进行了一场规模空前的改革,试图解决消费者保护、经理人薪资、银行准备金、影子银行、金融衍生品等方面存在的问题,遏制“华尔街的贪婪”,以确保金融市场和整个经济不再陷入类似的“非理性繁荣”(irrational exuberance)。

危机之后出任财长的蒂莫西?盖特纳(Timothy Geithne)为金融改革提出了五个要点:把联邦储蓄保险机制扩展到非银行金融机构;确保问题机构有序倒闭而不是等待政府救助;防止纳税人上钩受损;对联邦储蓄保险公司和联邦储备委员会的权力扩展进行制衡;提高金融公司和相关监管机构的准备金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