衡阳432本异地驾驶证满12分 交警呼叫驾驶人重新学习( 二 )

  衡阳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宣教科民警夏笃仪告诉采访人员,记分周期内累积记分在12分以上24分以下,机动车驾驶人参加学习后,进行科目一考试,考试合格后,记分予以清除;累积记分在24分以上,机动车驾驶人参加学习后,需进行科目一和科目三考试合格后,记分才予以清除。

  为了能让驾驶人及时参加“回炉”学习,衡阳交警部门根据驾驶人预留电话一一进行联系,在432个电话中,只有136人联系上,其余基本为空号或无人接听状态。

  夏笃仪介绍,驾驶员在驾驶证暂扣期间开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28条以及第104条第1项规定,将处以200元罚款,并扣留机动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