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至今6家P2P问题和争议平台一览表( 二 )

监管部门拟调研P2P平台保证保险业务

9月5日讯,各财险公司于本周收到监管部门下发的《关于开展P2P平台保证保险业务书面调研的通知》。为了解保险公司P2P平台保证保险业务情况,防范P2P平台保证保险业务风险,监管部门拟对P2P平台保证保险业务开展专项调研。根据书面调研事项通知,此次调研的范围,一是保险公司:是指截至2018年8月31日止,有P2P平台保证保险业务未了责任余额的保险公司。未了责任余额包括未到期余额和未决赔款金额。二是P2P平台保证保险:是指被保险人为P2P平台上的出资人,投保人既包括P2P平台上的借款人,也包括线下业务合作方推送的借款人。

【行业要闻】

最高法明确互联网法院管辖范围 不受理P2P借贷纠纷

日前,最高法印发《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互联网法院审理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明确互联网法院集中管辖所在市的辖区内应当由基层人民法院受理的特定类型互联网案件,“互联网购物、服务合同纠纷”,“互联网金融借款、小额借款合同纠纷”等都包含在内。据介绍,“互联网金融借款、小额借款合同”特指与金融机构、小额贷款公司订立的借款合同,并不包含P2P网络借贷平台,互联网法院也不受理P2P借贷纠纷。《规定》自9月7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