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车|网友举报警车超市采购 调查处理结果来了!( 二 )

湘纪君向驻省公安厅纪检监察组进行了交办,调查处理结果来了。

驻省公安厅纪检监察组回复

01

调查情况

经查,2018年5月30日(星期三)上午9时,省高警局长沙支队水渡河大队食堂厨师向大队民警杨旭提出需要采购米、油、调料瓶、调料等物品的建议。杨旭填写警车派车单,用车理由为“星沙采购”,经值班领导签批后,着警服驾驶“湘09272警”警车前往星沙开元路易初莲花超市采购了相关物资。

经核实,举报人所反映的5月29日为星期二,当天无“湘09272警”警车外出派车记录。

02

处理结果

水渡河大队民警杨旭在5月30日经值班领导同意驾驶“湘09272警”警车前往超市采购单位食堂物资,其行为违反了《湖南省高警公路交通警察局关于加强公务用车使用管理的紧急通知》中“高警局各级领导干部及民警一律不得将公车用作上下班等任何私用行为及非执法执勤活动”的规定。水渡河大队对《湖南省省直机关公务用车使用管理试行办法》和《湖南省高警公路交通警察局关于加强公务用车使用管理的紧急通知》中关于“四个一律”规定的理解存在偏差,对公车不得用于非执法执勤活动的禁止性规定落实不到位,值班领导审批把关不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