傻大方


首页 > 人文 >

服刑|湘潭:社区矫正让失足者重塑人生( 三 )



按关键词阅读:

“社区矫正人员首先是罪犯,同时也是危害性较小的罪犯。”市司法局社区矫正科科长王武华介绍,社区矫正人员主要是罪行较轻、主观恶性较小、社会危害性不大的罪犯或者经过监管改造、确有悔改表现、不致再危害社会的罪犯,具体来说,包括判处管制、宣告缓刑、裁定假释和决定暂予监外执行人员四类。矫正其犯罪心理和行为恶习,促进其顺利回归社会,是开展社区矫正工作的最终目的。

采取社区矫正措施的决定权在法院,但法院在决定前一般都会委托司法行政机关开展社会调查评估工作。评估小组需进行认真、深入的调查,并提出“适用”“不适用”或“慎用”社区矫正的建议。

今年3月,采访人员曾随雨湖区先锋司法所所长刘海燕体验生活,观摩了社区矫正人员入矫宣告的全过程。入矫宣告室类似于法庭,宣告仪式很严肃,除了社区矫正人员本人之外,司法所、派出所、社区干部、家属等矫正小组成员都要到场。

“要让入矫人员当天就能背诵自己的罪名、矫正期限、禁止令”,刘海燕说,结合入矫人员宣读入矫承诺,增强入矫人员的服刑身份意识;同时,还要开展面对面的入矫法纪教育,使社区矫正人员入矫当日就能熟悉社区矫正有关法纪要求。随后,还要严格组织入矫服刑人员进行日常行为规范训练,增强入矫服刑人员的规则、在刑意识。


稿源:( 湘潭在线)

【】网址:http://www.shadafang.com/c/hn382085.html

标题:服刑|湘潭:社区矫正让失足者重塑人生( 三 )


上一篇:书画家|湘潭市老年书画家协会举办临作巡展

下一篇:重阳节|湘潭市社会组织联合党支部开展重阳节慰问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