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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湖南大学生校内溺亡 校方:排除他杀,学校无过错( 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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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基本案情:2018年11月4日晚19:30左右,我校2017级会计专业女生谢某在校内毛塘湖溺水。事发当时,有多名学生发现后奋不顾身在现场施救,并同时拨打了120急救电话。谢某送往医院后经医学鉴定已死亡。

二、事件起因及定性:事发后,经长沙县公安局立案侦查,证实谢某系因恋爱纠纷导致情绪过激跳水身亡,排除他杀。为此,当地公安机关及政府有关部门根据湖南省人大常委会颁发的《湖南省学校学生人身伤害事故预防和处理条例》,明确了学校无过错,学校不承担民事赔偿责任,并向谢某家属通报了相关情况。

三、处置过程:事发后,学校高度重视,成立了以学校校长为组长的专项工作小组,当地政府也高度重视,组织专门班子和人员处理相关工作。学校全力配合了公安、司法部门依法依规处理,安抚家属,提供食宿服务,当地政府主持召开了多次协调会,学校给予了充分的人道关怀和帮助,并表示,即使在没有法定赔偿责任的前提下,也会给予道义上的救助,以帮助家属处理后事,让死亡学生入土为安。

四、事件现状:对于学校的友善和人道,谢某家属并不接受,处处刁难、责怪,不讲理、不顾法,向学校索要200万元。当地政府积极组织多次协调,但其家属不配合地方政府的调处,在调解中多次擅自离场。多日来,谢某家属不仅歪曲事实,擅发微博煽动“民怨”,不听劝导、无理取闹,甚至还做出了围堵校门、堵塞交通、拉横幅标语、抱遗像示威要挟等行径,其行为明显触犯了法律法规,构成校闹,严重影响了学校的教学秩序和师生的人身安全,也影响了地方群众安宁和交通秩序。


稿源:( 中共湖南信息学院委员会宣传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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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学校|湖南大学生校内溺亡 校方:排除他杀,学校无过错( 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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