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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务|法官讲法:“被入职”陌生企业该怎么办?( 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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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有不良公司通过购买、收受、交换等方式获取公民个人信息,为“影子员工”虚报个税,也属于刑法规定的“以其他方式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的行为,情节严重的将会面临刑事处罚。

  2、发现“被入职”应及时申诉

对于职工来说,根据新修订的个人所得税法规定:工资、薪金所得;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以及特许权使用费为综合所得,需按纳税年度合计计算个人所得税。由此可见,如果职工的身份信息被冒用,很可能已“被入职”到其他企业,此时这个虚假申报会导致纳税人年度综合所得升高,最终影响个税缴纳,出现多缴的情况。

这种情况对于中老年人以及偏低收入人群危害更大。有些企业钻了社保和个税的漏洞,因为年满退休年龄之后的个人不再缴纳社保,因此就有企业大量利用老年人信息进行纳税申报。尤其对于中老年人中的低收入人群,个税虚假申报将严重影响其生活,如有低保户因为不良企业虚假申报,而未能按时领取低保金;直接导致被冒用人无法办理公租房、廉租房的申请,甚至社保部门要求其退回已领取的失业救济金等。笔者在此提醒中老年人,一定不能为了蝇头小利而出借身份证,甚至参与介绍出借。


稿源:( 北京日报(北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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