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湘潭通报6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典型案例( 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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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湘潭高新区双马街道新华村支委委员罗自然、村委委员何润珍违规接受宴请和收受红包礼金问题。

2015年底,承包新华村截污干管工程项目负责人邹某某为感谢新华村支村两委成员对项目工作的支持,邀请新华村支村两委成员用餐,罗自然、何润珍参加宴请,并收受邹某某所送红包。2018年11月,罗自然、何润珍将违纪所得全部退缴。罗自然、何润珍还存在其他违纪问题。2018年12月,湘潭高新区纪工委给予罗自然留党察看两年处分,给予何润珍留党察看一年处分。

4.湘潭市雨湖区农机局局长彭忠良违规公款吃喝问题。

2015年3至8月,彭忠良在担任雨湖区原响塘乡党委副书记、乡长期间,先后5次违反公务接待管理规定公款消费6102元(其中违规开支香烟和高档酒水1900元)。2018年11月29日,彭忠良上交违纪资金6102元。2018年12月,雨湖区纪委给予彭忠良党内警告处分。

5.湘潭市雨湖区鹤岭镇党委委员、人大主席刘红违规公款吃喝问题。

2015年3至5月,刘红在担任雨湖区原响塘乡党委副书记、人大主席、纪委书记期间,先后6次违反公务接待管理规定公款消费6256元(其中违规消费香烟和高档酒水1260元)。2018年11月30日,刘红上交违纪资金6256元。2018年12月,雨湖区纪委给予刘红党内警告处分。


稿源:(三湘风纪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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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湘潭通报6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典型案例( 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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