傻大方


首页 > 人文 >

中小学|小卖部将退出中小学校园?确有需要应依法获许可( 二 )



按关键词阅读:

■采访人员 刘镇东 黄京

新规

确需设置应依法取得许可

为了保障学生和教职工在校集中用餐的食品安全与营养健康,《规定》指出,中小学、幼儿园应当建立集中用餐陪餐制度,每餐均应当有学校相关负责人与学生共同用餐,做好陪餐记录,及时发现和解决集中用餐过程中存在的问题。有条件的中小学、幼儿园应当建立家长陪餐制度,健全相应工作机制,对陪餐家长在学校食品安全与营养健康等方面提出的意见建议及时进行研究反馈。中小学、幼儿园一般不得在校内设置小卖部、超市等食品经营场所,确有需要设置的,应当依法取得许可,并避免售卖高盐、高糖及高脂食品。

学校食堂从业人员应当养成良好的个人卫生习惯,加工操作直接入口食品前应当洗手消毒,进入工作岗位前应当穿戴清洁的工作衣帽,不得有在食堂内吸烟等行为。中小学、幼儿园食堂不得制售冷荤类食品、生食类食品、裱花蛋糕,不得加工制作四季豆、鲜黄花菜、野生蘑菇、发芽土豆等高风险食品。省、自治区、直辖市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可以结合实际制定本地区中小学、幼儿园集中用餐不得制售的高风险食品目录。


稿源:( 三湘都市报)

【】网址:http://www.shadafang.com/c/hn429461.html

标题:中小学|小卖部将退出中小学校园?确有需要应依法获许可( 二 )


上一篇:湖南|两会湖南厅⑥丨汇聚创新人才,凝聚磅礴创新力量

下一篇:货车|湖南凌晨两货车迎头相撞 两司机双双被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