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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惩腐打“伞”与扫黑除恶同频共振( 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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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郴州、娄底、湘潭等地推行问题线索签字背书制度,对未发现或移送“保护伞”及腐败问题线索的涉黑涉恶案件,要求办案单位的责任人、分管领导和主要领导签字背书,督促相关单位及时发现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问题。

  2018年6月11日,新华社刊发的《3万亩“私家湖泊”为何如此任性?》一文引发高度关注。面对其中隐藏深、来头大或是涉及强势系统的黑恶势力,调查处理是否阻力重重?是否无功而返、流于形式?人民群众有疑问。

  这次,湖南省纪委监委与省公安厅抓住时机,攥指成拳,组建前线指挥部,分组同步展开调查,以问责为先导,对25个单位的62名公职人员追责,对12名公职人员立案审查调查,一举撕破了夏顺安涉黑团伙苦心经营17年、盘根错节的“关系网”,打掉了层层撑起的“保护伞”。

  “纪检监察机关和公安机关联手打了一场漂亮的‘歼灭战’,为今后扫黑除恶和打‘伞’同步进行提供了有益借鉴。”湖南省纪委常务副书记、省监委副主任李宗文告诉采访人员,省纪委监委与省公安厅保持“热线”联系,重大案件直接对接,建立深挖“保护伞”会商机制。


稿源:(三湘风纪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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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湖南惩腐打“伞”与扫黑除恶同频共振( 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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