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湘西通报5起扶贫领域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典型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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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曝光丨湘西州通报5起扶贫领域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典型案例

湘西州通报5起扶贫领域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典型案例,详情如下:

1、泸溪县农村综合改革领导小组工作办公室主任杨自发在项目实施、验收中履职不力问题。2015年至2017年,杨自发在组织泸溪县农村“一事一议”路灯亮化工程实施过程中,不正确履行职责,指定使用统一项目施工合同范本,却未对路灯参数明确规定,导致签订的施工合同不规范;在项目验收时,未认真核对安装的路灯类型、质量和数量,就在验收表上签名确认,致使实施的达岚镇溪头村、武溪镇朱食洞村路灯亮化项目路灯数量、类别与计划不符,路灯存在质量问题。2018年5月,杨自发受到警告处分。

2、花垣县扶贫开发办工会主席龙宇在扶贫项目验收中工作失职问题。2017年,龙宇作为县扶贫开发办分管农村实用技术培训工作的领导,对长乐乡组织实施农村实用技术培训项目把关不严,跟踪监管缺位,在验收过程中仅通过查看相关培训资料、花名册等资料,未到现场实地核查,验收流于形式,导致长乐乡政府在未开展培训的情况下,以虚假资料套取农村实用技术培训补助资金7.5万元。2018年12月,龙宇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违规套取资金已收缴。


稿源:(湘西纪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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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湘西通报5起扶贫领域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典型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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