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诈骗罪|谎称能低价买到棚户房,他把黑手伸向老同学( 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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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岁的余某,是岳阳华容县人,在朋友眼中,平日花钱大手大脚是个“家里有矿”的男人,常在同学群里称“叔叔在南门口搞开发”。2018年4月,余某带着妻儿来到长沙,想谋一份活干。他微信联系了初中女同学曾柔(化名),并向其借了1.5万元来过渡。

2018年7月,余某得知曾柔没了工作,还与丈夫闹离婚,于是提起了自家“搞房产”的叔叔,承诺可以帮她介绍份工作。几天过后,曾柔找到余某,想以成本价购房。余某表示所借的1.5万元可当作房屋预付款,并出具了一张1.5万元房屋预付款的收条。

因为购房的事,余某与曾柔的关系更紧密了。2018年8月中下旬,余某的朋友“虎子”找他借钱,说赌场里面没钱了,愿意“每借1万元,按100元/天来算息”。为此,他找到曾柔,称自己有一个开赌场的投资,每个月投入3万元,就会得到3万元的收益。对此,曾柔也是毫无保留地支持了3万元。

2018年10月,余某再次找到曾柔,称他可以通过叔叔在南门口开发的项目能以成本价购得一套公寓,只需先付2万元预付款。听到这消息,曾柔二话不说就微信转了账。之后,余某又称能以内部价购得长沙市天心区碧湘街临街门面,同样需2万元预付款,曾柔同样选择了支持。


稿源:( 湖南日报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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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诈骗罪|谎称能低价买到棚户房,他把黑手伸向老同学( 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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