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娄底通报4起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典型案例( 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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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冷水江市铎山镇党委落实上级安排部署敷衍应付、工作作风不实问题。2018年4月,铎山镇在落实省委统一安排部署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中,自查自纠不认真,并作“零问题”报告。后经专项巡察,发现该镇存在违规公务接待、办公用房清理自查自纠不彻底、整改不及时等多个问题。2019年5月,铎山镇原党委副书记、镇长(当时主持镇党委工作)和纪委书记均受党内警告处分,其他相关责任人受到相应组织处理。

  4。新化县林业局计划财务股股长陈寿长工作失职、缺乏担当问题。2016年至2018年,县林业局工作人员方某某、周某某、奉某某因公临时借款,均未在当年度与局财务股结账。陈寿长没有严格执行财务制度,对相关人员的借款没有及时催缴,导致36.6万余元公款长期违规滞留个人手中。2019年5月,陈寿长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娄底市纪委监委)


稿源:(三湘风纪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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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娄底通报4起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典型案例( 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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