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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编提示您本文标题是:无人机再不是“想飞就能飞”,长沙这些区域禁飞无人机。
本文原始标题为:无人机再不是“想飞就能飞”,长沙这些区域禁飞无人机,违规者或追究刑事责任
图片来自视觉中国
本报长沙讯 无人机不再是 “ 想飞就能飞 ”,10 月 15 日,采访人员从长沙市公安局了解到,近日,长沙市公安局对外发布《关于加强 “ 低慢小 ” 航空器管理工作的通告》 ( 以下简称《通告》 ) ,严禁包括无人机在内的 “ 低慢小 ” 航空器在城市中心区、公园、大型活动场所等人员密集区域上空飞行。另外,使用者应配合公安机关及民航等部门,做好航空器相关信息的实名登记、信息查验等管理工作,所有飞行必须预先提出申请,经批准后方可实施。
为维护长沙地区低空空域安全及公共安全,保护人民群众的人身财产等合法权益,依法严厉打击各类违法违规飞行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恐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航空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飞行基本规则》《通用航空飞行管制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就加强全市 “ 低慢小 ” 航空器飞行管理通告如下:
一、本通告所称 “ 低慢小 ” 航空器,是指飞行高度低、飞行速度慢、雷达反射面积小(飞行高度在 1000 米以下、飞行速度小于 200 公里 / 小时、雷达反射面积小于 2 平方米)的航空器具,主要包括轻型和超轻型飞机(轻型和超轻型直升机)、滑翔机、三角翼、动力三角翼、载人气球(热气球)、飞艇、滑翔伞、动力滑翔伞、无人机、航空模型、无人驾驶自由气球、系留气球等航空器。
二、本市行政区域内使用 “ 低慢小 ” 航空器进行飞行活动的,必须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严禁 “ 低慢小 ” 航空器在以下区域上空飞行:
(一)民用机场范围内上空和机场净空保护区域;
(二)党政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军事管理区等国家政治、经济、军事目标区域;
(三)通讯、供水、供电、能源供给、危化物品储存、大型物资储备等关系国计民生、国家安全和公共安全区域;
(四)城市中心区、车站、码头、港区、公园、大型活动场所、学校、医院等人员密集区域;
(五)政府公告进行临时管制的区域。
违反规定在上述区域内飞行的,公安机关可以依法采取紧急处置措施,直至强迫其降落。
三、所有飞行必须预先提出申请,经批准后方可实施。在本市行政区域内开展 “ 低慢小 ” 航空器飞行活动,在民航机场净空保护区域范围内的,应当预先向南部战区空军和民航空中管制部门提出申请,经批准后方可实施;其他区域范围内的,应当预先向南部战区空军空中管制部门提出申请,经批准后方可实施。
四、未按规定取得民航部门经营许可,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擅自从事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经营性飞行活动。
五、“ 低慢小 ” 航空器的生产、销售、培训、维修等相关责任单位以及拥有、使用者个人,应当主动配合公安机关及民航等部门,做好航空器相关信息的实名登记、信息查验等管理工作。
稿源:(综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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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无人机再不是“想飞就能飞”,长沙这些区域禁飞无人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