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湘潭在线11月26日讯(湘潭日报社全媒体采访人员 西原)她是一名普通律师,她的身上没有轰轰烈烈的故事。从事法律服务25年以来,她以润物细无声的方式,普及法律知识,为弱势群体鼓与呼。
她叫何琪,全国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先进个人。在日常的工作和生活中,她却有着三个温暖人心的称谓。
“知心姐姐”
“搭帮何律师给我撑腰,我才有了现在的新生活。”家住岳塘区湘纺小区的刘晓玲(音)说。
从2006年起,33岁的何琪成为岳塘区妇联的一名特约咨询律师,主要工作是为辖区妇女儿童免费提供法律咨询。何琪接受群众上门或者电话咨询,一段时间以后,她发现缺少法律常识的姐妹们还真不少,她们或遭受严重的家暴,或被婆家歧视等,却根本不知道要如何维权。何琪深深地感受到,妇女儿童普法之路任重道远。
让群众上门来找,有诸多不便,打电话咨询,一来话费开销不小,二来沟通起来并不充分。后来,何琪主动每周二上午到法律咨询室坐班。
刘晓玲来咨询室的场景,何琪至今印象深刻。“她哭哭啼啼进来的,一来就卷起衣袖裤腿,满身淤青。”
刘晓玲哭称丈夫婚后不愿上班干活,让她一个人出去赚钱,稍有不如意便对她拳脚相加。
详细了解情况后,何琪联合公安民警,找到刘晓玲的丈夫,对其家暴行为予以批评教育。后来何琪又单独两次找他谈话,晓之以情、动之以理,希望他善待妻子和家庭。何琪还和街道社区工作人员联系,帮他找了份工作。“他(丈夫)现在变得勤快多了。”听到刘晓玲的回复,何琪十分欣慰。
“法律咨询,不是简单的一问一答。群众往往除了咨询当前的矛盾外,还有许多复杂的情绪需要表达、倾诉。”何琪说,这要求在接受咨询的过程中,除了就事论事,提供专业解答外,更需要注意诚恳的倾听和适时反馈。在这个基础上,还要尽可能为群众提供切实可行的建议,促进难题解决。
义务普法这条路,何琪今天还在走。普法形式也丰富多了,从坐班变成进社区送法、办沙龙讲法、线上普法等。她的这份执着,给众多像刘晓玲这样的弱势妇女带去了生活的曙光。何琪也因此收获了一个暖心称呼——“知心姐姐”。
“暖心恩人”
在何琪的家中,有一床泛黄的棉花被,这些年搬了好几次家,她却一直没舍得扔。这床棉被背后藏着一个故事。
2009年1月,过年的气息越来越浓烈。一天,何琪去湘潭县中医院帮父母拿药,顺道去看了看在骨科当护士的老同学。
见到老同学,还没寒暄几句,何琪便被“拽”到了病房,“她是律师,有什么问题可以咨询她。”老同学将何琪介绍给了一对河南老年夫妇。老人满脸沧桑,衣着破旧,猛地拉住何琪的手,像是遇到救星般说:“老妹子,请你救救我的女儿”。
老人的女儿小微(化名)才满16岁,因为家中贫困,小小年纪便南下广东打工。在乘坐河南的大客车回老家过年的路上,客车在京港澳高速湘潭段发生了事故,小微右腿被高位截肢。
“今后的日子可怎么过啊!”看着病床上的女儿,两位老人整天以泪洗面。
何琪当即决定为女孩提供法律援助。在此后的5个多月里,她3次去河南周口市,在肇事司机不配合、客运公司推诿责任的情况下,通过不懈努力及法院强制措施,最终使当人事获得了47万元的赔偿款,最大限度地为截肢女孩小微争取了保障。做完这一切,何琪分文未取。
稿源:(未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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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湘潭故事丨一位女律师的三个暖心称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