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关键词阅读:
style="font-size: 1.2em;margin-bottom:10px;"> 前不久,廖先生参加一家医院的活动,获赠一套玻璃茶具。回家后,他用这套精美的茶具沏茶时,不料茶缸底部突然炸裂脱落,滚烫的热水将他的腿严重烫伤。
得了一套不要钱的茶具,在医院治疗费花了6000多元。廖先生认为,即便是医院送的赠品,那也应该是合格产品,岂能成伤人利器呢?他到医院找说法,得到的回复是:医院不是茶具的生产单位,要维权,得去找生产厂家。对于这个说法,廖先生觉得不在理,如果这茶具是美国生产的,难不成还得飞到大洋彼岸去?他找到了湖南省消费者委员会。
省消委对于这一起因赠品质量问题引发的消费纠纷,积极主动作为,成功调处,最终医院不仅负担了廖先生的医药费,还给予误工等方面的损失补偿。廖先生拿起了法律的武器,维护了自己的权益,但鉴于很多消费者还不了解赠品是否适用“三包规定”,湖南省消费者委员会今天发布今年第5号消费提示:赠品免费但不免责。
提示明确,“赠品不免责”在《湖南省消费者权益保护条例》中作了相应的规定。该条例第二十七条明确规定:经营者以消费者购买商品或接受有偿服务为条件提供的赠品、奖品或者免费服务,应当保证质量,并不得免除经营者对该赠品、奖品应当承担的退货、更换、重作、修理、赔偿损失及其他责任。
经营者应严把产品质量关,确保所赠商品是按照国家相关标准生产的合格产品。同时,不得设置“赠品免费所以免责”等条款。
部分消费者对于赠品的心态是:不要钱的,不好意思太较真。消费提示提醒消费者,在接受经营者提供的赠品时,要仔细查看赠品及其标签、外包装,看是否标注厂名、厂址、商标、合格证、使用说明书、注意事项等内容,要求经营者把赠品的品牌、型号、数量等内容写入协议或购物凭证,并严格按照产品使用说明书进行安装和使用。赠品如果属于“三无”产品,要拒绝接受。
消费者要注意保留证明所购商品和赠品的凭证、宣传单据等,作为事后维权的依据。如果发现赠品存在以次充好、以假充真或者是“三无”产品或质量不合格产品的,应及时向当地市场监管部门举报。由此发生消费纠纷的,先行与经营者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拨打12315热线或登录全国12315网络平台进行投诉,也可直接向各级市场监管部门或消费者委员会投诉。
来源:掌上长沙
稿源:(未知)
【】网址:http://www.shadafang.com/c/hn490532.html
标题:使用赠品茶具烫伤腿,只能认吃亏?省消委:赠品免费但不免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