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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编提示您本文标题是:湖南一女孩一个月网购退款624笔 被淘宝告了!怎么回事?。
淘宝买家周某是一位不到20岁的湖南妹子。去年,周某用自己的身份信息注册了淘宝账号后开始疯狂下单,一个月时间疯狂下了633笔订单。和大多数网购用户不同,她收货后,不是急着拍买家秀和评价,而是申请退款,而且光退款不退货……
近日,浙江杭州互联网法院作出判决,认定周某的恶意退款行为明显不符合常人的购物习惯,损害了平台正常运营秩序,判决周某赔偿淘宝网经济损失1元及合理支出(律师费)1万元。
该案被称为淘宝起诉“职业吃货”第一案。
淘宝起诉“职业吃货”胜诉
去年6月7日至16日,周某在淘宝下了289笔订单。当月申请退款281笔,其中退款成功277笔。
尝到甜头之后,周某又如法炮制。去年7月1日至5日5天时间里,又疯狂下单了344笔,然后陆续申请退款343笔,其中退款成功335笔,实际退款金额18842.53元。
这样下来,相当于一个多月时间,周某总共计下单633笔,申请“仅退款”624笔,退款成功612单。
淘宝平台很快发现了里面的异常。比如6月12日下的订单里,大多是灯具和礼物订单,7月1日是大量童鞋订单,而7月4日变成了墨镜和雨伞。这并不是一个正常买家的行为。
去年12月,淘宝网将周某起诉至杭州互联网法院,诉求法院判令被告赔偿淘宝网经济损失1元、合理支出(律师费)1万元。
周某为何退款“成功率”这么高?根据淘宝规则,涉及到假货的退款申请,可以申请仅退款,如果假货理由成立,被告不需要上传假货凭证即可退回货款。
据判决书显示,随机抽取的5笔订单中,周某的退款理由一模一样:
“商家实际出售的品牌,并不是描述参数中填写的品牌,此行为符合淘宝规则假冒品牌标准,也属于品牌描述严重不符,我会给予投诉淘宝小二,要求按照淘宝扣分下架商品!”
甚至退款理由中,连错别字也一样。
根据数据分析,淘宝网方面认为,周某在下单时明显是通过输入某一类型商品,然后根据搜索结果在同一时间大批量快速下单购买。
淘宝网方面认为,平台每天会发生大量的交易纠纷,这些纠纷能够得到普遍解决而没有上升到诉讼案件的原因,很多是基于卖家在一些事实不清的情况下愿意担责,被告正是利用了卖家这种肯于担责的心理。
除了虚假退货,周某还通过加微信或者电话等方式要求卖家支付五六百元不等的赔偿金,存在恶意退款并涉嫌敲诈卖家以谋取非法利益的目的。
对此,网友纷纷表示:还有这波操作???
中国新规关闭“职业索赔”投诉之门
事实上,在线上和线下,都有和周某一样的“职业吃货”。他们在网购、外卖等互联网平台疯狂下单,收货后却立即申请“仅退款”而拒不退货,继而以职业投诉等方式威逼商家妥协。
稿源:(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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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湖南一女孩一个月网购退款624笔 被淘宝告了!怎么回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