货车|长沙调整城区限货政策 对湘A号牌实施便利通行( 二 )

三、进一步放开用于满足城市日常配送的轻微型货车通行限制

湘A号牌的轻、微型载货汽车(在检验有效期内,达到国四排放标准,且无未处理交通违法记录、无事故未处理记录)每年到车辆登记地所属辖区交警大队进行车辆报备后,具备在长沙市城区范围内本年度便利通行资格。(内容见通告)

微型货车是指车长小于3.5米,总质量小于等于1800kg的载货汽车,全市共67台;轻型封闭厢式货车是指车长小于6米、总质量小于4500kg、载货部位结构为厢体的载货汽车,目前全市共计轻型厢式货车29610台,其中全封闭式4373台。

四、货车通行证通行证网上全流程办理

1、企业或个人可以提前7天在网上申请限时流转临时通行证,申请人必须提供的车辆、驾驶员信息,申请有效时长为两小时,且不限申请次数。限时流转临时通行证是指:非高峰时段(9:30--16:30,19:30—22:00)实行限时流转临时通行证总量控制,临时通行证的通行有效期为两小时,同一时间内进入核心城区的货车(轻型)数量限额为1000辆(暂定),进入主城区的货车(轻型)数量限额为3000辆(暂定);

2、网上申请流程:申请单位或个人通过微信关注“96111”并进行注册认证,进入公安业务→货车通行证→临时证申请 → 选择货物送达主要目的地所属辖区大队→填写并上传相关资料(车辆所有人为单位的,上传:单位营业执照+营业执照上登记的法人身份证+货运清单+行驶证正副本+驾驶员驾驶证正副本。车辆所有人为个人的上传:货运清单+行驶证正副本+驾驶员驾驶证正副本+驾驶员身份证)→辖区交警大队审核→审核通过的生成电子通行证,审核不通过的注明原因。申请人可在“申请进度”中查看审核进度,在“我的通行证”里查收电子通行证二维码;符合重新申请条件的,可补充资料提再次交申请。

3、系统通过轨迹比对,凡在一个月内申请审批通过的临时通行证两次未实际通行的,自动取消自审批通过之日起一个月的申请资格;三次未实际通行的,自动取消自审批通过之日起两个月的申请资格,四次未实际通行的,自动列入黑名单,取消其申请资格。

4、中重型货车、外籍货车确因特殊原因需要在限货区域通行的,经网上提前报备后,可以申请办理临时通行证,按限定的时间和线路通行(原则上严格限制,须到交警支队现场办理临时通行手续)。

五、城市作业车辆按需办理

政府职能部门所属作业车辆和自用配送车辆实行备案制,提前报备,按需办理。除危险运输物品等重点监管车辆外,城管日常作业类车辆(用于环境保洁、绿化养护、道路维修、路灯维修等作业类车辆),市政工程抢险类保障车(包括电力、通讯、自来水、煤气、等部门车辆及专项作业车等作业车辆)等维护城市公益的作业车辆及单位自用货运车辆,由所属部门提供车辆及驾驶员基本信息,提前录入通行证系统数据库并进行比对,在实行每年度通行证报备前提下,按需网上申请年度通行手续。对于运送应急物品(如医疗设备、抢险救灾、生产生活、城市救援、城市搬家)等情况,需要在禁区通行的由运送单位向交警部门出示公函,经审核后按流程办理通行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