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旅部通报“广西大巴司机甩团”事件:涉事司机等4人列入黑名单( 二 )

第二步,广州乐心国旅收取桂林康泰广州分公司每名游客180元将游客转给桂林康泰广州分公司。

第三步,桂林康泰广州分公司收取桂林杉源国旅每名游客200元将游客转给桂林杉源国旅。

第四步,桂林杉源国旅提供该团在桂林旅游期间的地接服务,该团在桂林期间先后进了大银工坊、斯罗纳科技有限公司、堤雅乳胶、新丝路丝绸和抱璞博物馆共5家购物店,其中在大银工坊、斯罗纳科技有限公司、堤雅乳胶3家店产生了购物消费(合计购物金额3798元),该社从中获取购物消费总额50%的回扣共计1899元。导游邹建强在为该团提供导游服务期间,存在向游客兜售物品的违法违规行为,金额共计1300元,从中获利360元,其中分给司机李运友100元,自己从中获利260元。

经过属地行政部门调查取证,下达处罚决定如下:

一是依据《旅行社条例》第六十二条第一款第三项之规定,吊销桂林杉源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桂林康泰国际旅游有限公司、广州乐心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业务经营许可证,取消桂林康泰国际旅游有限公司广州分公司备案,并把桂林杉源国旅法定代表人姜云章、桂林康泰国旅法定代表人张铁华列入桂林市旅游市场黑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