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一“砂霸”团伙一审获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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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一“砂霸”团伙一审获刑

  新华社长沙12月27日电(采访人员陈文广)湖南省临湘市人民法院日前对一起“砂霸”团伙案一审宣判,19人被判刑。

  法院审理查明,以王玉林、刘涛三为首的黑社会性质犯罪组织人数众多、结构严密、层级分明、分工明确。自2014年至2017年,这一犯罪组织非法控制长江湖北省监利县杨林山水域和洪湖市螺山水域,有组织地实施非法采矿、聚众斗殴、妨害公务、非法拘禁、寻衅滋事、行贿等违法犯罪活动,并拉拢、腐蚀相关国家工作人员,攫取巨额经济利益,严重破坏长江流域生态环境和地方经济、社会生活秩序。

  法院审理后做出一审判决:以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非法采矿罪、聚众斗殴罪等罪名,判处王玉林有期徒刑20年,剥夺政治权利4年,并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其他被告人也被判处相应刑罚。

  编辑|肖俊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