别把微信红包不当回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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谭敏





移动互联网时代,微信已经成为现代人不可或缺的社交工具。春节将至,亲朋好友之间免不了要在微信群里发红包。对于党员干部来说,千万别把微信红包不当回事。微信红包暗藏微腐败陷阱,节假日必须要绷紧纪律这根弦。





近日,有媒体报道了这样一则新闻。2017年1月28日(农历正月初一),广东连州的一位班主任张老师收到学生家长发来的88.88元的微信红包,马上回赠90元红包,家长没领取。而市教育局认定张老师未归还红包,未向组织汇报并交由组织处理,虽然免于纪律处分,但仍作出了给予其诫勉处理的决定。





张老师冤不冤?说他冤,他确实没有收红包的主观故意,也及时做出了退还红包的弥补行为,但是家长没领取就表示没归还。说他不冤吧,也有道理,因为中纪委早就将“利用电子商务提供微信红包、电子礼品预付卡等”列入反“四风”查处范围,微信红包本质上和实体红包是一样的,虽然涉及金额小,但性质相同。如果家长递上的是一个实体红包,相信张老师肯定会毫不犹豫地拒绝。说到底,张老师受到诫勉的处分,还是在于思想上并没有把微信红包真正当回事。





近年来,因为微信红包而受到处分的情况,已经屡见不鲜。山西省政协办公厅机关党委副主任科员邢艳军借生日之名,在微信群里索要红包,收到群友微信红包58个,共计金额500.3元。每个红包平均不到10元,但邢艳军仍然受到了违纪的处理;2017年5月,江苏省徐州市云龙区翠屏山街道原党工委委员、人武部部长周玉松收受某村民通过微信所送5000元,加上其他履职不到位问题,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2月21日,浙江一村主任自荐人戴某因在微信群中发放60个百元红包为自己竞选村委会主任拉票,被行政拘留7日,并处500元罚款,自荐人资格被取消;2016年8月,安徽一粮站副站长连收21个200元微信红包,为粮贩子提供便利被“双开”……





教训已经有很多,不管是无意收取,还是主观故意讨要,微信红包雷区不少。因为面额较小,并且披着时尚社交的外衣,隐蔽性很强,很容易就让党员干部放松戒备。但是,面额虽小,却也顶不住积少成多;网络社交,也要有底线意识。正如有网友评论连州张老师事件,“瓜田不纳履,李下不整冠”,身为老师,还是主动规避这类不必要的行为,才是对自己的保护,也是对自己声誉的维护。同样的,身为党员干部,也要主动规避风险。亲朋好友间逗利是,围观发言也同样可以活跃气氛、增进感情,未必一定要抢到红包。





廉不廉看过年,洁不洁看过节。将节日反腐进行到底,需要把监管的关口前提,让党员干部在思想上引起重视,真正分清礼与贿,情与法的界限,树立起拒绝一切形式红包的理念,还廉“节”于社会,千万别在微信红包上栽跟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