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北部湾银行东兴支行征信未经主体书面授权违规查询,被罚10万

广西北部湾银行东兴支行征信未经主体书面授权违规查询,被罚10万

中国人民银行防城港市中心支行近日发布的防港银罚字〔2018〕1、2 号行政处罚决定书显示,

广西北部湾银行东兴支行存在未取得信息主体书面授权同意情况下,查询与该支行无信贷关系的个人信用报告的违规行为。



中国人民银行防城港市中心支行

根据《征信业管理条例》第四十条,对广西北部湾银行东兴支行处以10 万元罚款,对1 名相关责任人员处以1 万元罚款。

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日期为2018年1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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