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纸收条破难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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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经浙江省永康市检察院引导侦查并提起公诉,法院以强奸罪、抢劫罪判处被告人韦某有期徒刑九年零七个月。然而就在四个多月前,这个案件还让办案人员感到相当棘手。





2014年10月1日,王月(化名)报案称其被韦某强奸,事后韦某还用刀胁迫她写了两张收讫韦某4.3万元欠款的收条。公安机关当月即立案侦查,但将近三年后,犯罪嫌疑人韦某才被抓获。2017年9月5日,永康市公安局以韦某涉嫌强奸罪向永康市检察院提请批准逮捕。





承办检察官发现,韦某归案后拒不承认犯罪事实,案发现场已被清理,已有的证据只能证实两人发生过性关系,但韦某是否胁迫过王月写收条,证据不足。





就在案件查办陷入困境之际,承办检察官找到了突破口:如果找到韦某胁迫王月写的两张收条,就能印证被害人陈述的客观真实性!虽然有人提出事隔这么多年,能找到这两张收条的可能性不大,但承办检察官坚信,韦某胁迫王月写收条的目的就是为了消灭其债务,因此他一定会妥善保管这两张收条。





办案民警在接到补充侦查意见后,立即赶往韦某住处进行搜查,果然在房间的行李包内找到了两张收条。收条上有王月的签字和黑色指印,与王月陈述的“当时他没有带印泥,就把水笔吹出墨,让我在收条上捺指印了”这一细节相印证。另一方面,办案民警调取到2014年韦某因两次刷王月银行卡而写下欠条的相关材料,证实双方债权债务关系的合法性。





由于检察官的精准引导侦查,案件终于得以侦查终结,随后顺利起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