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足协放大招,买断费视为转会费,不交调解费就扣分!鲁能引援
2月12日下午,中国足协正式下发《关于执行收取引援调节费相关工作的补充规定》,进一步约束高价引援的行为,制定严格的处罚规定,最严厉的是扣除15个联赛积分。
《补充规定》表示,对于俱乐部在转入球员的过程中,存在逃避缴纳引援调解费的事实和行为,中国足协对该俱乐部给予扣除2018赛季联赛积分的处罚,共分为以下5种情况。
2017年12月底,中国足协召开武汉会议,会上表示继续执行引援调解费,维护职业足球市场秩序:
为继续抑制球员身价的溢价与虚高,减少俱乐部投入的无序竞争,抑制超高价引援和球员不规范转会行为,中国足协将在2018赛季继续“下重拳”,于2018年冬季转会窗口继续执行《关于2017年夏季注册转会期收取引援调节费相关工作的实施意见》。在2018年两次注册转会期内,引入外籍球员资金支出超过4500万元人民币/人,引入国内球员资金支出超过2000万元人民币/人的相关俱乐部,需等额缴纳引援调节费用,未超过限额的则无需缴纳。
如今,中国足协对引援调解费设定具体门槛标准,如果不交调解费的话,根据超出金额分别进行1分、3分、6分、10分和15分的扣分处罚。
值得一提的是,《补充规定》第一条明确规定,“对在转会过程中,采取支付球员与原俱乐部合同约定的违约金等方式,球员与原俱乐部接触合同,以自由身形式加盟国内俱乐部的,以所约定违约金的费用为标准计算引援调解费用。”
这就意味着球员与原俱乐部的买断费用也被视为转会费,并且按照规定收取调解费,就是为了不少俱乐部钻空子,为了少交转会费,让球员买断合同。比如国安和巴坎布之间的转会。
比利亚雷亚尔方面已经表示,巴坎布在1月17日就离开了俱乐部是自掏腰包买断了合同。欧洲媒体的说法一直是4000万欧元。不管是4000万欧元也好还是400万欧元也罢,国安都需要交引援调解费,并且面临扣分的处罚。如果是4000万欧元的话,相当于3亿人民币,按照规定,国安将罚10分。如果国安想不掏出调节费,就只能证明是巴坎布是自愿掏4000万欧元。
现在还不知道国安如何和足协解释巴坎布的买断费,也不知道中国足协是否认定合理,那就静观其变吧。
之前在外援更换方面,鲁能持谨慎态度,并未被舆论所左右,如今中国足协的大招已经落实锤,鲁能也算是“因祸得福”,或者说在外援的选择上更有针对性,可以提前为夏季转会做准备。
不更换外援对鲁能提出更大的要求,通过迪拜拉练的过去三场热身赛来看,球队在进攻方面的表现并不稳定,主要依靠外援得分的问题还是比较突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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