找问题!光伏发电专项监管工作近日启动

近日,国家能源局综合司发布《光伏发电专项监管工作方案》。

工作目标

通过专项监管,全面掌握各省(区、市)2017年度光伏发电基本情况和存在的突出问题,提出监管要求和措施,推动光伏发电政策的贯彻落实,促进光伏行业健康可持续发展。

主要内容

1.基本情况。本地区光伏发电国家下达规模、实际并网装机规模和项目数量情况(截至2017年底);光伏项目发电量、上网电量、弃光率情况等。

2.并网接入情况。光伏项目配套电网建设投资和回购情况;光伏项目并网接入申请受理情况;为光伏扶贫项目开辟绿色通道提供支持情况等。

3.相关价格及收费政策执行情况。光伏项目价格政策执行情况;地方政府出台的投资补助或补贴政策执行情况;土地使用费用征收范围与征收标准情况;收取土地预处理费及其他费用摊派情况等。

4.电量收购、电费结算及补贴支付情况。电力消纳措施制定情况;电量全额保障性收购或最低保障小时数执行情况;电费结算和补贴支付情况等。

各派出能源监管机构会同省级能源主管部门可结合本地区实际,增加相应监管内容。

时间进度

1.部署准备阶段(1月-3月)。各派出能源监管机构会同省级能源主管部门提出监管重点,制定本地区光伏发电专项监管工作计划。

2.组织实施阶段(4月-6月)。各派出能源监管机构会同省级能源主管部门组织实施专项监管,全面汇总分析有关情况,查找突出问题,提出监管意见和建议,形成本地区光伏发电专项监管报告,于6月底前报送市场监管司和新能源司。各地区实施专项监管期间,市场监管司和新能源司选择1-2个省份进行重点督查。

3.总结评价阶段(7月-9月)。各派出能源监管机构会同省级能源主管部门对存在问题的电力企业提出整改要求并督促整改。市场监管司会同新能源司汇总分析各地区光伏发电专项监管报告,完成2017年度全国光伏发电专项监管报告,适时向社会公开发布。新能源司会同市场监管司研究完善光伏电站开发市场环境监测评价体系,进一步加强光伏年度规模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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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伏发电专项监管工作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