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污染地块未经治理禁止开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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扬子晚报讯(记者仇惠栋)南京市委市政府公布了《2018年南京市环境保护目标任务》,今年南京在环境保护上重点实施绿色发展、长江生态保护、蓝天、清水、净土、环境风险防范、农村环境保护和环境监管能力建设这8大工程,共108条任务。其中一项重要任务,就是对腾挪出来的土地进行环境调查,禁止污染用地开发上市。





南京市今年的环境保护总体目标包括:空气质量达到二级标准的天数比例达到75%,细颗粒物(PM2.5)年均浓度下降到40微克/立方米以下。省考断面优于Ⅲ类水质比例稳定达到63.6%以上,省考断面劣Ⅴ类水质比例控制在4.5%以下。全市域基本消除黑臭水体,县级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标率稳定达到100%。





今年,南京市将开展土壤污染详查。开展农用地土壤状况详查,查明农用地土壤污染情况;启动重点行业企业用地调查,完成全市重点片区关闭搬迁企业地块的风险筛查工作。疑似污染地块未经土壤环境调查评估的,不得进行土地流转。加强污染地块再开发利用项目监管。严格实施污染地块土壤环境管理,污染地块未经治理修复或治理修复未达到相关规划用地土壤环境质量要求的,禁止进行再开发利用;污染地块未经治理修复的,禁止开工建设与治理修复无关的任何项目。严格污染地块治理修复工程的现场环境监管,防范施工期间对地块及周边环境造成二次污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