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本人机动车网上处理扣分 “上海交警APP”撤回发出公告
看官辛苦啦!傻大方小编知道你找“非本人机动车网上处理扣分 “上海交警APP”撤回发出公告”这篇文章很久了,是否有种踏破铁鞋无觅处,得来全不费功夫的感脚呢?
正文开始:
东方网记者李欢2月25日报道:昨天中午,上海交警APP发布公告,称3月1日起,绑定的非本人机动车的记分违法行为,当事人必须前往窗口处理。然而昨天深夜,公安部交管局发文表示:通过面签备案后,非本人名下的机动车交通违法有记分且单笔罚款金额不超过200元的,可以通过线上自助处理。随后,上海交警APP撤下了原本的公告,被指“朝令夕改”。
昨天中午,市民登录“上海交警”APP可以看到一条弹出的公告:根据公安部有关规定要求,自2018年3月1日起,通过上海交警APP进行违法处理时,须符合以下情形:1、本人名下机动车的违法行为;2、非本人机动车(须绑定)的不记分违法行为。其他情形,请当事人前往相关交警支、大队违法受理窗口处理。
按照此前“上海交警”APP的试行规定,从去年5月25日起,已经进行实名认证、面签绑定的非本人名下的机动车,是可以通过APP线上处理包括记分在内的交通违法行为的。这条公告无疑收紧了线上处理交通违法的尺度。
而根据公安部公安部交通管理局昨晚的回应,这次的变化在于,在原有可以处理本人名下机动车交通违法的基础上,新增了自助处理非本人名下机动车交通违法的功能。
按照公安部交管局的部署,需要自助处理非本人名下机动车交通违法的驾驶人可通过“交管12123”APP进行。驾驶人可自主选择在交通违法处理窗口或者通过“交管12123”备案非本人名下的机动车,备案后,可以处理自备案之日起发生的有记分且单笔罚款金额不超过200元的交通违法行为。
新增这一功能后,驾驶人既可以在交通违法处理窗口处理交通违法行为,也可以通过“交管12123”足不出户自助处理,为机动车所有人、驾驶人查询和处理非本人名下机动车的交通技术监控设备记录的交通违法行为提供了方便,减少了群众在交通违法处理窗口排队等候的时间和出行成本。同时,通过实名备案非本人名下机动车,还可有效遏制“黄牛”通过买分卖分非法牟利。
事实上,早在去年5月的更新中,上海交警APP已经提前一步,将线上代扣分制度完善,实现了实名备案后自助处理非本人名下机动车交通违法的功能。
昨晚,公安部交管局权威信息发布之后,东方网记者再次登录上海交警APP,发现此前的弹出公告已被撤下。
记者就此询问上海交警部门,相关负责人表示,将根据公安部交通管理局的有关要求开展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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