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益性捐赠支出企业所得税税前结转扣除有关政策明确
《公益性捐赠支出企业所得税税前结转扣除有关政策明确》,对,你要找的就是这篇文章啦,傻大方资讯小编为了帮你找到这篇文章已经用了洪荒之力啦!
正文开始:
点击上方“财政部”蓝色小字,可订阅本微信。
关于公益性捐赠支出企业所得税税前结转扣除有关政策的通知
财税〔2018〕15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政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现就公益性捐赠支出企业所得税税前结转扣除有关政策通知如下:
一、企业通过公益性社会组织或者县级(含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组成部门和直属机构,用于慈善活动、公益事业的捐赠支出,在年度利润总额12%以内的部分,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超过年度利润总额12%的部分,准予结转以后三年内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本条所称公益性社会组织,应当依法取得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
本条所称年度利润总额,是指企业依照国家统一会计制度的规定计算的大于零的数额。
二、企业当年发生及以前年度结转的公益性捐赠支出,准予在当年税前扣除的部分,不能超过企业当年年度利润总额的12%。
三、企业发生的公益性捐赠支出未在当年税前扣除的部分,准予向以后年度结转扣除,但结转年限自捐赠发生年度的次年起计算最长不得超过三年。
四、企业在对公益性捐赠支出计算扣除时,应先扣除以前年度结转的捐赠支出,再扣除当年发生的捐赠支出。
五、本通知自2017年1月1日起执行。2016年9月1日至2016年12月31日发生的公益性捐赠支出未在2016年税前扣除的部分,可按本通知执行。
财政部 税务总局
2018年2月11日
(
来源:财政部税政司
)
- 【新政速递】公益性捐赠支出企业所得税税前结转扣除有关政策明确
- 【最新政策】公益性捐赠出新文件啦!!!
- 癌症病人病情严重没钱医治,需要捐赠,需要什么程序?
- 捐赠书法作品是1幅还是写一幅
- 国际惯例骨髓移植的捐赠者和接受者一年内不能见面,为什么?
- 财政部、税务总局:加大对公益性捐赠的税收支持力度
- 工商总局等40部门单位签备忘录 共享慈善捐赠领域红黑名单
- 捐赠天堂 文中“我”为什么要珍藏那两张剪纸?
- 年后,农民将有这三大“支出”,家家都要面临,谁也逃不掉
- 民政部:为守信捐赠人在社会救助等民政业务提供便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