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松杀人只判流放,宋江误杀为何必须逃走?只因宋朝有条奇葩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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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浒传》中,宋江和武松两个人一前一后出场,两个人都曾在县衙中任职,宋江是郓城县押司,属于文职;而武松则是阳谷县都头,做的是武职。虽然都在衙门做事,但两个人的地位却千差万别。宋江的押司属于宋朝县衙中的吏,虽然不入品级,但也只是比知县低一等,加上江湖中有及时雨宋公明仗义疏财的好名声,可以说宋江在黑白两道都吃得开。宋江在怒杀阎婆惜后,郓城知县还明目张胆的袒护说:“宋江是个君子诚实的人,如何肯造次杀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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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武松就不同了,他干的工作是捕快,属于衙役,比吏还低一级。捕快在宋朝叫做“不良人”,因为每天要与人犯打交道,所以地位如同准犯人。不仅如此,阳谷知县对待武松的态度也很一般,武大郎被杀后,武松拿着证据找知县告状,却被偏袒西门庆的知县以证据不足为由给支走了。
接下来再来看两个人的罪行。
虽然都是杀人罪,但武松的罪名显然严重的多。武松虽是个粗人,但在得知兄长被杀后,还是首先选择了报官。这是因为在宋朝,是明令禁止报私仇的,否则罪加一等。武松告官无门后,才不得已选择了第二条路—报私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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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武松复仇之路非常血腥,他在杀嫂嫂潘金莲时当着众邻居的面将潘金莲剖腹剜心,还割下了首级;在杀西门庆时,同样是当街杀人,无论是杀人数量还是手段,在《宋刑统》规定中,武松都是死罪。
而宋江呢,他杀阎婆惜其实属误杀,何况阎婆惜的身份很特别,她是宋江的妾室。在宋朝,妾的地位如同工具。比如《宋刑统》规定:打伤妻子,罪名要比打伤普通人减低二等;若杀妾者,减凡人二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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意思是杀妾不仅不用偿命,甚至还会减罪二等,以宋江当时在黑白两道的地位以及与知县的关系,误杀一个妾室最终的结局可能是赔钱了事。而且宋朝杀妾这种事经常出现,比如杨政“姬妾数十人,皆有乐艺,但稍不称意,必杖杀之。”
所以,按照两个人的案情来看,武松的罪名是死罪,而宋江则是赔钱。但最终结局却非常意外,以残忍手段杀人的武松只是判了流放,而宋江却不得不连夜逃走。
为什么会出现这种差别呢?这还得说说宋朝一条奇葩的法律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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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规定呢?四邻见证。虽然被仇恨冲昏头脑,但武松在杀潘金莲时却并不盲目,他做了一件不起眼的小事,即找来左邻右舍,还让邻居胡正卿做记录。《宋刑统》规定,杀人抵命,但唯独“斗杀”例外。
后来武松罪名怎么定的呢:武松祭奠兄长,但嫂嫂不容,武松与嫂斗殴,一时杀死。西门庆前来强护,与武松发生争吵,以致斗杀身死。正因为四邻按照武松的意思做了人证,所以武松的杀人变成了无主观故意的“斗殴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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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宋江呢,杀阎婆惜时唯一的证人居然是跟阎婆惜通奸的张文远,这种不利的情况下,宋江的罪名就加重一等,这也是宋江慌忙逃走的原因所在。
后来武松在醉打蒋门神后,同样是找来快活林周围的邻居现场见证,原本一场斗殴争夺战,经武松这个举动,就变成了合法转让,被打伤的蒋门神想告武松伤人也没机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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