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部:一驾驶人最多可同时备案3辆非本人名下机动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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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部2月24日发布消息,公安部交通管理局日前完善了互联网交通安全综合服务管理平台,需要自助处理非本人名下机动车交通违法的驾驶人可通过“交管12123”APP进行。驾驶人可自主选择在交通违法处理窗口或通过“交管12123”备案非本人名下的机动车,备案后,可以处理自备案之日起发生的有记分且单笔罚款金额不超过200元的交通违法行为。新增这一功能后,驾驶人既可在交通违法处理窗口处理交通违法行为,也可通过“交管12123”足不出户自助处理。





南方日报记者注意到,公安部交通安全微发布26日晚约7时发布消息,对备案非本人名下机动车常见问题答疑。具体包括:一个驾驶人最多可以同时备案3辆非本人名下机动车;一辆机动车最多被车主以外的3个驾驶人备案;驾驶人通过“交管12123”手机APP或公安交通管理部门业务窗口随时解除已备案的非本人名下机动车,解除后可重新申请备案其他机动车;驾驶人通过“交管12123”手机APP或互联网交通安全综合服务管理平台完成用户注册后,即可通过“交管12123”手机APP申请备案非本人名下机动车,无需进行面签;通过“交管12123”手机APP只能处理个人名下小型汽车的交通违法行为,驾驶单位车辆、出租车辆、租赁车辆等发生的交通违法,驾驶人可前往交通违法处理窗口处理;驾驶未备案到本人名下的非本人机动车发生交通违法行为后,驾驶人可前往交通违法处理窗口处理;在公安交通管理部门业务窗口处理非本人名下机动车的交通违法记录时不需要提前备案,处理窗口民警将现场人工审核驾驶人提供的本人驾驶证、身份证和机动车行驶证等原件材料。祁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