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险顶格处罚落地 这一刀会让你记一辈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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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的春天
有五家公司春节休假会持续到五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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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闻处罚落地
1月15日,分子实验室发表过一篇《2018年的车险市场:红海里会飞来几只黑天鹅?》,其中的“第一只黑天鹅--车险处罚重锤何时落地”终于在昨天落实了。
2月23日,中国保监会官方网站公布了(2018)6-14号处罚决定,即涉及总公司,也涉及分公司,处罚力度之强前所未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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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涉及省分公司的主要处罚内容是:
人保财险四川分公司,停止接受商业车险新业务3个月,总经理撤销任职资格;
平安财险四川分公司,停止接受商业车险新业务3个月,总经理撤销任职资格;
平安财险宁波分公司,停止接受商业车险新业务3个月,主持工作副总和分管副总撤销任职资格;
太平财险四川分公司,停止接受商业车险新业务3个月,总经理撤销任职资格;
太保财险福建分公司,停止接受商业车险新业务3个月,总经理和分管副总撤销任职资格。
其中,涉及总公司的主要处罚涉及:
平安财险
董事长、总经理等7人,6人警告、罚款,1人撤销任职资格
人保财险
副总裁等5人警告、罚款
太平财险
副总经理等6人警告、罚款
太保财险
总精算师等6人警告、罚款
详情不再赘述,可浏览保监会官网
对大公司如此严厉的处罚,说明当下已经不是“杀鸡儆猴”的时代了,车险费改危在旦夕,不出重拳则会重蹈覆辙。另一方面严厉的处罚也说明今天的监管已经从奶爸变成了严父,监管与发展不再混为一谈。
对停业的准确表达
市场关注的焦点在于对“停止接受商业车险新业务3个月”的理解。
停止接受新业务并不罕见,根据中国保监会2018年全国财产保险监管工作会议讲话,保监会全年共对10家总公司、17家省级分公司开展现场检查,共处罚总公司9家次,省级分公司11家次,罚款966万元,责令停止接受新业务9家次。
在地方保监局,保险公司基层机构停止接受新业务的处罚更是屡见不鲜,比如去年174号文发布后,安徽保监局就对辖区某支公司进行了“停止接受商业车险新业务6个月”的处罚。
什么叫“新业务”?
我们原来善意的理解为新车和转保业务,续保业务应该不受影响吧,貌似处罚的力度有限。
可咨询过专业人士和亲历者后才发现,“新业务”指的就是商业车险!也就是说除了交强险,被处罚公司不能受理商业车险业务,包括续保、新车、转保(要命了),当然,批改和退保应该是可以的。
以前说停业不好管控,现在只要把商业车险信息平台的保费试算功能一掐,世界就安静了。
一个新问题,一个老问题
第一个问题:谁来安抚一脸茫然的客户。
现在好了,停业意味着客户无法向在停业期间的保险公司投保,包括续保(还好,交强险是可以的)。个人用户还可以耐心说服,下面这个案例怎么破??
2017年底,四川省机关事务管理局公布了《2018年度~2020年度四川省在蓉省级单位公务用车定点保险和经纪服务供应商政府采购项目公开招标中标公告》,保险公司中标单位为:第一: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第二:中国平安(601318,诊股)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第三:中华联合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第四: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相信类似的政府和企业采购项目在执行中的还有不少,如何处理?
有些个人用户也是爱较真儿,有车那天就在人保,今天突然说不能保了?这类新型投诉也会让有关公司和部门伤不少脑筋。
第二个问题:问题真的解决了么?
拿大公司重拳处罚的目的就是要制住车险“乱象”,但谁都知道STOP其实是PAUSE,所以车险改革提速的概率很大,之前风传几个省市放开定价的传闻极有可能成真。
另外协会车险条款35%的附加费用率也有可能成为一条红线(毕竟突破公示费率才是最打脸的),或者干脆把系统中费用率和开票锁死。
全保会报告中的车险实名制也很有可能提速,这对行业格局的影响可能更大,我们说过,2018的黑天鹅不止一只。
总之,我们期望车险费改坚持下去,坚持到费率自由化和产品自由化那一天,让用户真正得到实惠,让保险公司真正回归初心。
一记重拳解决不了根本问题,打倒任何一家公司也不是行业之幸,还要因势利导,综合对症,切勿从一个极端走向另一个极端。
四川有都江堰,有武侯祠,保险业也应当有更智慧的选择。
我们反对恶意中伤
处罚一出,市场难免有人兴风作浪。之前已出现部分公司及从业人员借机营销、以偏概全、诋毁宣传,损害全行业形象。
这个行业,动真格查起来,谁能跑得了?
我们反对恶意中伤,借机炒作,希望从业者们洁身自好,不要“落井下石”,借机诋毁,扰乱市场。对此类行为,监管部门应加重处罚,以正视听。
三个月很快,来日方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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