浑南区一科长 违纪做“微商”被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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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晚报、沈报融媒讯(记者李远)据沈阳市纪委网站消息,近日,浑南区纪委通过短信形式通报了一起党员干部违纪做“微商”的案件,在全区党员、干部中引起广泛关注。2015年12月至2016年5月间,浑南区某单位的一名科长违反廉洁纪律,通过自己的微信朋友圈帮助其邻居出售保健品等商品,做“微商”“代购”,浑南区纪委决定对其进行诫勉谈话。





“微商”虽“微”也是“商”!领导干部和行政机关工作人员利用微信开网店、做“微商”,属于以营利为目的的经营活动,应依规给予惩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