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莎姐”检察官走进“高墙” 鼓励未成年犯参加自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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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莎姐”检察官与服刑人员面对面谈心,帮助他们解答法律和心理上的问题。 记者 祝可 摄





华龙网3月22日16时30分讯(记者 祝可)“感谢检察官阿姨的关心和教诲,我们一定会怀着感恩的心,积极改造,回报你们的帮助和关爱!”面对来看望他们的“莎姐”检察官们,脸上仍带着些许稚气的未成年犯发自肺腑地说道。今(22)日早上,重庆市人民检察院一分院的“莎姐”检察官带着书籍和生活用品,来到重庆市未成年犯管教所,看望慰问该所即将参加自考的服刑人员。





帮朋友打架伤人致死





对于服刑人员小军(化名)来说,几年前的那个冬天成了他心里永远的痛。如果没有那个冬天,没有那一次冲动,也许,现在他早已中专毕业,有着一份稳定的工作。





小军出生在城口县一个普通的家庭里,中专即将毕业,因为成绩优异,被单位提前录取。小军清楚的记得,那天很冷。他从学校回到城口老家,叫上几个朋友出来一起庆祝他成功找到一份收入还不错的工作。





意外突然降临,一个朋友和他人产生口角,进而发生拉扯。本不关小军的事儿,可他为了那份“义气”,也加入打斗中。他被几个人追到一处偏僻角落,情急之下,小军捡起地上的棍子挥了过去,1人倒下,其他人都跑了。小军撒腿就跑,但很快就被民警抓住了。因伤害对方致死,未成年的小军被判了刑。





“为了家人,痛改前非”,每次看到监区墙上的这条标语,小军年轻的心都会狠狠地疼上半天。“我怎么会走到这步田地?我的人生还有希望吗?”进入“未管所”好长一段时间里,小军都无法面对这个事实,他不能原谅自己。





“莎姐”鼓励他参加自考





市检察院一分院派驻未教所检察室处长向红知道小军的情况后,十分关心,她经常找小军谈心,希望他不要放弃自己的人生。向红还鼓励小军参加自学考试。小军有了新的寄托,从此,他把全部精力用到了学习上。他的目标,就是能揣着一张大学文凭走出高墙的大门,重新开始人生路。他常把课本上的知识点摘抄在小本子上,随身带着,排队打饭时也要掏出来看两眼。未管所民警知道小军如此好学,也十分关注他,经常为他答疑解惑。





如今,小军选择参加汉语言文学自学考试,必考科目已经考过3科。此外,他还参加了其他专业的自学考试,一共考过13科。





长期以来,重庆市未成年管教所和重庆市检察院一分院派驻重庆市未成年管教所检察室的“莎姐”检察官一直都鼓励服刑人员参加自学考试。





平日里,他们会和有意参加自学考试的服刑人员交心谈心,帮助解决考试中的实际问题,经常开导那些基础不好、自信心缺失,又想报考的服刑人员,鼓励他们自考。





为了让服刑人员更好的参加考试,“莎姐”检察官们还购买大量的自考书籍和教辅材料,并为参加自考的服刑人员提供图书馆等专门的学习场所,延长他们的学习时间,民警和“莎姐”还经常性对他们进行有针对性的辅导。





同时,还为坚持自考和每年考过的服刑人员购买学习用品和生活用品作为奖励。





“组织服刑人员参加自学考试,不仅是激励其成才的有效途径,还起到促进改造的积极作用,为其刑释后就业拓宽了道路。”派驻重庆市未成年管教所检察室主任向红介绍。





犯罪记录封存 助未成年犯罪人回归





活动现场,还开展了“春风送暖 重拾梦想”为主题的爱心帮教活动,“莎姐”检察官与服刑人员面对面谈心,帮助他们解答法律和心理上的问题。





“我不久就要刑满释放了,可我担心出去后,我这个事情大家都知道了,不好找工作。”一位服刑人员低着头向莎姐检察官李海燕诉说心事。





“你的犯罪记录已经被封存,在入伍和就业时将免除其犯罪记录报告义务。” 李海燕了解该服刑人员情况后,耐心给他讲解该院早在2013年便推出的未成年人犯罪记录封存制度。





李海燕称,未成年人犯罪记录封存制度适用于犯罪时不满18周岁且被判处5年有期徒刑以下的刑罚,或者经检察长或检委会决定附条件不起诉或微罪不起诉的未成年人。犯罪记录被封存的未成年人,在入伍和就业时免除了犯罪记录报告义务。李海燕的回答让这位服刑人员满心欢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