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专项治理校外培训机构 将建立"黑白"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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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龙网3月23日18时10分讯(记者 祝可)今(23)日,记者获悉,重庆市教委、市民政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工商局决定开展校外培训机构专项治理行动,坚决纠正培训机构开展学科类培训(主要指语文、数学、外语等)出现的“超纲教学”“提前教学”“强化应试”等不良行为。坚决查处中小学教师课上不讲课后到培训机构讲,并诱导或逼迫学生参加培训机构培训等行为,一经查实将依法依规严肃处理,直至取消教师资格。





具体治理任务和整改要求如下:





对办学培训场地改变建筑原使用性质、未经公安消防部门审批等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校外培训机构要立即停办整改。





对未取得办学许可证、也未取得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但具备办理证照条件的校外培训机构,要指导其依法依规办理相关证照;对不符合办理证照条件的,要依法依规责令其停止办学并妥善处置。





对虽领取了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但尚未取得办学许可证的校外培训机构,具备办证条件的,要指导其办证;对不具备办证条件的,要责令其在经营(业务)范围内开展业务,不得再举办面向中小学生的培训。





坚决纠正校外培训机构开展学科类培训(主要指语文、数学、外语等)出现的“超纲教学”“提前教学”“强化应试”等不良行为。校外培训机构开展学科类培训的班次、内容、招生对象、上课时间、任课教师信息等要向所在区(县)教育行政部门审核备案并向社会公布。





严禁校外培训机构组织义务教育阶段学生等级考试及竞赛,坚决查处将校外培训机构培训结果与中小学校招生入学挂钩的行为,并依法追究有关学校、培训机构和相关人员责任。





坚持依法从严治教,坚决查处一些中小学校不遵守教学计划、“非零起点教学”等行为,严厉追究校长和有关教师的责任;坚决查处中小学教师自行组织或参与校外培训机构培训辅导、课上不讲课后到校外培训机构讲,并诱导或逼迫学生参加校外培训机构培训等行为,一经查实,依法依规严肃处理,直至取消教师资格。





此外,区(县)教育行政部门负责牵头建立《白名单》(包括编号、机构名称、地址、审批机关及培训范围、负责人及电话等),公布无不良行为的校外培训机构名单;建立《黑名单》(包括编号、机构名称、地址、培训范围、列入原因、负责人及电话等),公布无资质、有安全隐患和不良行为的校外培训机构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