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火!今天再拘这4人...
欢迎您来到傻大方资讯,本页内容是《山火!今天再拘这4人...》,既然来了就转发一个再走呗。
正文开始:
禁令不守 陋习不改 今天再有四名群众被拘
4月5日清明节,是清明祭祖高峰期,也是清明森林防火工作的攻坚时刻。海丰公安全警投入,在配合当地党政做好进入林区主要路口设卡检查工作的同时,进一步加强山上和重点区域的巡查管控,严禁一切火种上山,坚决执行“禁火令”和落实“通告”,对山火肇事者依法严惩。
禁令发布以来,绝大部分群众也逐步转变观念,以鲜花、礼炮等祭品文明扫墓,有效防止山火发生。但是今天仍有四名群众不守禁令,不改陋习,对我县《禁火令》置若罔闻,我行我素,受到公安机关依法查处。
5日早上,林某明(男,51岁,海丰县海城镇人)到海城镇新寮村象鼻山祭祖时,违反《禁火令》引起山火,过火面积约十亩;目前,林某明已被公安机关处以行政拘留。
5日上午9时,公平派出所民警在执行防火护林巡逻期间,发现公平镇乌石村路口有人在扫墓时燃放鞭炮及燃烧纸宝,现场查获违法人员张某兴(男,44岁,海丰县公平镇人),缴获鞭炮9串,纸宝、香烛等若干。张某兴虽未引发山火,但因违反《禁火令》相关规定,目前,张某兴已被公安机关依法行政拘留。
5日上午11时,黄某(女,45岁,汕尾城区凤山街道人)在陶河镇大屿村后扫墓时引发山火,过火面积约0.6亩。经工作,黄某于中午12时到陶河派出所投案自首。目前,黄某已被公安机关依法行政拘留。
5日下午2时,蔡某宣(男,56岁,香港居民,原籍海丰县海城镇人)到海城镇桂望村委大埔山祭祖时,使用明火引起山火,过火面积约0.4亩,被公安机关依法行政拘留。
截至今天,全县已有23名当事人违反《禁火令》被公安机关拘留,其中行政拘留20人,刑事拘留3人。
来源:平安海丰
- 土鸡蛋比柴鸡蛋更有营养吗?让专家告诉你答案!
- 今天午后灵武天空出现一道奇特的云
- 海因克斯:小猪欺骗了我
- 手机有毒?!今天的父母怎样和孩子建立“屏幕规则” | 攻略
- 河北清河农户家中发现清代“文魁匾”
- 中科创达--目前的价值重估可以先看一倍的空间
- 男子因不能选房闹会场 袭击警察被当场控制
- 云南腾冲:家风家训得传承
- 方案 江苏启动第二次污染源普查
- 提醒 韭菜不可跟蜂蜜、酒同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