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穴刊江某副食店内发生一起抢夺事件,店主驾车追赶致两嫌犯一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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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穴刊江某副食店内发生一起抢夺事件,店主驾车追赶致两嫌犯一死

武穴刊江某副食店内发生一起抢夺事件,店主驾车追赶致两嫌犯一死

鸿哥说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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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6日 星期五

武穴刊江某副食店内发生一起抢夺事件,店主驾车追赶致两嫌犯一死

2017年5月4日,武穴刊江某副食店内发生一起抢夺事件,店主马某为了挽回财产损失,当场驾车追赶,两嫌犯发生事故一死一伤。近日,武穴法院一审以危险驾驶罪判处马某拘役五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三千元。

武穴刊江某副食店内发生一起抢夺事件,店主驾车追赶致两嫌犯一死

法院经审理查明,2017年5月4日下午,黄某来到武穴刊江办事处某副食店内佯称买烟,趁店主不备拿着两条烟夺门而出,同伴吕某驾驶摩托车在外接应。店主马某见状驱车追赶二人,当两车追逐至某下坡路段时,吕某驾驶的摩托车发生侧翻,二人翻出车受伤在地,马某紧急刹车撞上倒地摩托车。后经鉴定,马某驾驶的面包车在事故前瞬时速度达43KM/H,超过案发地30KM/H的限速。经现场勘验,面包车刹车痕长4.9米,二车撞击点存在于摩托车倒地后而非侧翻前,证明吕某所驾摩托车倒地属于单方事故而非撞击事故,二人伤亡与马某追车无刑法上的因果关系。

武穴刊江某副食店内发生一起抢夺事件,店主驾车追赶致两嫌犯一死

(注:网络配图,与内容无关)

法院认为,马某在经营的副食店遭到黄某、吕某抢夺后,为了挽回合法权益而驾车追逃,这种行为本身没有过错。但马某在公路上超速驾车的行为不当,会给不特定多数人的人身安全带来隐患,侵犯了公共安全,构成危险驾驶罪。因马某在事故发生后及时拨打报警电话与急救电话,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是自首,依法从轻处罚,故法院作出如上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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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 长安武穴

本期编辑 /  鸿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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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顾问 / 湖北道辉律师事务所 张胜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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