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政: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标准上调至500万!
财政部 税务总局
关于统一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标准的通知
财税〔2018〕33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政局:
为完善增值税制度,进一步支持中小微企业发展,现将统一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标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标准为年应征增值税销售额500万元及以下。
二、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八条规定已登记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的单位和个人,在2018年12月31日前,可转登记为小规模纳税人,其未抵扣的进项税额作转出处理。
三、本通知自2018年5月1日起执行。
财政部 税务总局
2018年4月4日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
- 国税总局:今年增值税改革已减税1745亿
- 河南出台新政 四种情形失信企业可实施信用修复
- 北京:吸引外籍人才五项新政即日实施
- 关于金融机构小微企业贷款利息收入免征增值税政策的通知
- 北京吸引外籍人才 发布五项出入境新政
- 谁说小规模纳税人只能开具3%的增值税发票?这些误区你还不知道吗
- 莫开伟:免征小额贷款增值税将产生重要金融功效
- 财政部:9月1日起金融机构小微企业贷款利息收入免征增值税
- 易纲:央行定向降准 小微企业贷款利息收入免增值税
- 更多价廉质优的仿制药要来 江苏出台15条利好新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