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机碰撞行人背部致其倒地不再起来 获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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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义网漳州4月4日电(通讯员 张爱民 陈富盛)开摩托车速度太快,遇见交会车未减速,司机右手碰撞到前方行人背部,行人倒地经抢救无效死亡。2018年3月28日,经福建省漳州市长泰县检察院提起公诉,法院依法以交通肇事罪判处何某忠有期徒刑八个月,缓刑一年。





2017年12月8日,长泰人何某忠驾驶二轮摩托车载其妻子沿岩沙线自长泰县坂里乡坂新村往正达村方向行驶,途经岩沙线石格村路段时,遇交会方向来车致视线不清的情况下,未能降低行驶速度,致其右手碰撞到从其行驶方向道路左侧往右侧斜横过道路后已向前行走一小段距离的行人李某背部,造成何某忠、李某受伤,李某经抢救无效于次日死亡的道路交通事故。





事故发生后,何某忠拨打电话报警,留在现场等候处理。经长泰县公安局交警大队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何某忠负事故主要责任,李某负事故次要责任。经法医检验,李某系重型颅脑损伤致中枢性呼吸循环衰竭死亡。





何某忠到案后如实供述上述事实。2017年12月25日,何某忠与李某近亲属达成人民币17.5万元的损害赔偿协议,何某忠又支付了2.6万元的补偿款,李某近亲属具书表示谅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