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男子用冥币设局诈骗 受害者险失万余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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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男子设下老骗局 受害者险失万余元





广西新闻网-南国早报南宁讯 (记者蒋文跃 通讯员郭颖)使用冥币设局诈骗已是老套路,可仍有人频频上当。两个月前,陆川男子林某与同伙在南宁市西乡塘区以此骗取一名被害人现金1.6万元。被害人及时识破骗局,与路人一起将林某扭送公安机关。





2月4日凌晨,林某伙同外号为“覃八”的同伙(在逃)预谋诈骗他人财物,两人驾驶电动车在安吉大道大塘停车场附近寻找作案目标。当天上午8时,在停车场转弯口,两人看见被害人李某独自走在路上,于是决定对李某实施诈骗。





随后,“覃八”骑电动车靠近李某时,将一只装有冥币的塑料袋故意“掉”在地上。没等李某反应过来,林某驾驶电动车出现,捡起地上的塑料袋,提出和李某平分塑料袋中的钱财。当林某与李某在一偏僻处准备分钱时,“覃八”再次出现佯装寻找掉落的塑料袋。为证明自己没捡到钱,李某拿出了自己装有1.6万元钱的钱包自证清白。





据李某事后对民警的讲述,当看见他拿出钱包,林某突然将钱包抢走,接着跳上“覃八”驾驶的电动车逃离。李某边喊人帮忙边追赶,追出两三百米远,迎面走来的一名路人将林某从电动车上拽了下来。赶上来的李某与路人一起将林某控制并交给派出所民警处理。





按林某的供述,他未抢夺被害人的钱包,当时他将黑色塑料袋交给李某时,李某主动将钱包交了出来,由林某向“覃八”解释李某并没捡到钱。





西乡塘区检察院审查后认为,仅有李某陈述,无法认定林某的抢夺行为,认为其涉嫌抢夺罪证据不足。但就整个案件的实施经过,嫌疑人与被害人的说法一致,且从预谋购买冥币到实施均有证据相佐证,目前证据能够证实林某与“覃八”合谋,利用冥币诈骗他人财物,涉嫌诈骗罪。





日前,该院以涉嫌诈骗罪对林某批准逮捕。警方已将1.6万元退还李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