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管新规促信托业破刚性兑付

资管新规促信托业破刚性兑付

近日,《资管新规》正式发布。其中多项举措将对规模达百万亿元的资管行业产生较大影响。

中铁信托副总经理陈赤总结了《资管新规》将对信托行业产生的主要影响,包括七个方面:一是关于产品分类,这是《意见》中颇有“技术含量”的部分。《资管新规》在对资管产进行清晰分类后,既针对同类产品确定了统一的监管标准,又对不同类型的产品施以不同的监管要求,从而实现机构监管与功能监管结合的目标。二是将私募产品合格投资者的门槛大幅度提高。三是抑制投资非标准化债权类资产的影子银行业务。四是明确禁止资金池业务。五是打破刚性兑付,这是《资管新规》最有冲击力的部分。《资管新规》要求金融机构按照公允价值计量原则对资管产品进行净值化管理,及时反映基础资产的收益和风验;同时列举了认定为刚性兑付的各种行为,明确刚性兑付行为或者属于监管套利,或者属于违规经营,均需进行规范或纠正,并由监管部门或人民银行予以处罚,同时鼓励投诉举报刚性兑付行为。六是降杠杆、除嵌套、去通道。七是要求建立资产管理产品信息系统。八是要求金融监管部门对各类金融机构开展资管业务平等准入、给予公平待遇,不得根据金融机构类型设置市场准入障碍。此外,《资管新规》设置了一定的过渡期,并将智能投顾纳入规范的范围,反映了制定政策的务实态度和前瞻眼光。

也有业内人士分析认为,《资管新规》中绝大多数提法是对现有监管要求的延续,只是更加明确严格。对信托行业来讲,其明确禁止资金池业务的要求和去通道降杠杆的要求,将促使信托行业规模下降,减少风险隐藏。

根据信托业协会的数据,2017年末信托受托资产余额约26.3万亿元,其中被认为“通道”业务占比较高的事务管理类信托占比约60%。可以预见的是,去通道下信托规模增速将放缓或萎缩。

2011年起,监管层对信托资金池业务监管逐步趋严,要求存量资金池中的“非标资产”只能自然到期,不得新增,逐步压缩资金池中非标投资占比。此后,监管机构又多次发文,对信托公司资金池业务进行严格监管。

陈赤认为,当务之急是,信托机构要运用好过渡期的安排,化压力为动力,尽快改善资产质量、优化产品设计、升级产品模式。一是加快风险项目的处置,力争在过渡期内消化历史包袱,从而轻装上阵,迎接新的挑战。二是走基金化的道路,避免单一项目带来的过度集中风险。三是在处理风险项目时,探索以循序渐进的方式,尝试不全额兑付预期收益、仅兑付本金不兑付预期收益以及不全额兑付本金等技术路线,逐步打破发生风险时本息全部刚性兑付的陈规。

(作者:李亦欣来源: 证券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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