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微商女老板几十元钱买假证 骗取朋友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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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某正在接受警方调查 本报记者 潘国武 摄





南宁新闻网—南宁晚报讯(记者 潘国武)在见到黄某的房产证原件后,王女士心里踏实了,于是将5万元借给她应急。没想到她的电话随后被黄某拉黑,发出去的微信也没有回应。昨日,黄某在兴宁警方审问室里接受记者采访时承认“房产证是假的”,仍巧辩“我不是有意这么做”。目前,黄某涉嫌诈骗已被刑事拘留。





王女士与黄某认识源于一个水果微信群。黄某是水果微商女老板,平时,王女士喜欢在微信里向黄某购买时令水果,黄某每次都会送货上门,双方一来一往就成了朋友。





“她(黄某)每次送水果上门来时,都说想借钱加大投资,把水果生意做大。”王女士说,她对黄某的家底不了解,没同意借钱。2017年6月5日,黄某拿着房产证找上门来做抵押,见到黄某这么有诚意,王女士就动心了。





房产证上显示,黄某的房子位于兴宁区朝阳路金山广场某栋楼的8楼。王女士让黄某带去看房,黄某说房子已经出租出去了,一旦把房子抵押的事说出来,担心租户会搬走,从而影响房子的出租。“当时觉得她说的有道理,反正看到房产证原件,而且她说几个月就如数还款,我就相信了。”王女士说,当时已经开车到金山广场楼下了,但没有上楼核实房产证的真实性。随后,黄某把房产证的复印件和借条递交上来,王女士见状便把5万元现金借出。





此后,王女士一提起还钱的事,黄某就通过支付宝等途径转账50元或100元的小钱过来。从去年12月起,王女士就无法打通黄某的电话,发微信也不回。王女士就持房产证复印找到金山广场,不料,房子业主闻讯赶来后并出示房产证说,这套房子和房产证根本没有抵押出去。





“我就在微信里留言说,如果你不把这事说清楚,我就报警。”王女士指着微信说,“她(黄某)随后通过微信语音回复说,‘要报就报喂,我不是不怕,是无能为力’。”随后,王女士向警方报案。据兴宁公安分局兴宁派出所民警介绍,今年3月5日接到报案后进行立案处理,民警根据掌握的信息,将黄某列为网上追逃人员。





5月2日,黄某被青秀公安分局向阳派出所民警抓获。昨日,黄某在审问室里接受记者采访时说,由于缺乏管理经验,导致水果生意出现亏损,她至今仍欠有数十万元外债。那本房产证是她花几十元钱在路边买来的。黄某说:“我不这么做,她(王女士)就不借钱给我,我也不是有意要骗她的。”





目前,黄某涉嫌诈骗已被刑事拘留,警方仍在对此做进一步调查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