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驾驶无牌"老年代步车"上路 男子被罚200记12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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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新闻网成都5月8日讯(记者 梁鹏摄影报道)外形酷似小轿车,四个轮子,近年来,不少人都能在道路上发现这种为中老年人“量身打造”的老年代步车。但很多购买该车的人并不知道,所谓“老年电动代步年”属机动车,上道路行驶必须具各驾驶证、行驶证,并且购买机动车保险。此外,部分“老年电动代步车”不在国家工信部汽车目录里,不能取得机动车号牌,只能在单位内部道路或者景区内部道路行驶,不能在公路或者城市道路上行驶。5月8日,四川新闻网记者从成都交警二分局获悉,5月8日上午成都交警二分局就挡获了一辆无牌的“老年代步车”。驾驶人吴某因为驾驶的机动车未悬挂机动车号牌,并且未随车携带驾驶证。,合并处以罚款250元记13分的处罚。





驾驶无牌“老年代步车”上路 男子被罚200记12分





5月8日中午12点过,一辆黑白相间的“老年代步车”正沿着蜀汉路往城内方向行驶。中午12点14分,当这辆“老年代步车”行驶到蜀汉路与二环路交叉口等待红灯时,正在路口执勤的成都交警二分局民警发现了在机动车道上的该车并将该车拦下。





经过检查,民警发现该车并未悬挂机动车号牌。同时,在询问过程中,驾驶人吴某表示,他有C1驾照,但是并未随身携带。随即,民警将吴某带回成都交警二分局进行调查。





5月8日下午4点,四川新闻网记者在成都交警二分局内,见到了吴某以及当时他驾驶的这辆“老年代步车”。这辆“老年代步车”有着四个轮子、可以换挡,外形也和汽车相似。





吴某告诉记者,这辆车是他姨妈今年5月5日花26800元购买的。“今天因为我的车被人开走了,所以我就开了这辆车出来。”吴某说,他并不知道这辆车不能上路。





成都交警二分局民警告诉记者,经查,吴某驾驶的机动车未悬挂机动车号牌,并且未随车携带驾驶证。吴某违反上述两条交通违法行为,分别处罚款200元记12分和罚款50元记1分的处罚,合并处以罚款250元记13分的处罚。





提醒:请不要购买此类代步车 无证上路将被处罚





成都交警二分局民警告诉记者,按照《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规定,“机动车”是指以动力装置驱动或者牵引,上道路行驶的供人员乘用或者用于运送物品以及进行工程专项作业的轮式车辆。其中,国标《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GB7258-2012)进行了细化,规定汽车是由动力驱动,具有四个或四个以上车轮的非轨道承载的车辆,目前市面上销售的四轮电动助力车已纳入机动车范畴。





所谓“老年电动代步年”属机动车,但经过查询,吴某驾驶的这辆代步车,并未在国家工信部汽车目录里,不能取得机动车号牌,只能在单位内部道路或者景区内部道路行驶,不能在公路或者城市道路上行驶。





“此类车辆不符合相关技术标准,存在安全隐患。”民警说,同时,“此类车辆没有在公安机关的交管部门进行登记上牌,故而也没有进行过技术鉴定,无法上保险,所以发生交通事故后也没有办法得到保障。”成都市交管局民警表示,这类电动四轮车没有在交管部门进行登记上牌,也不利于监管。





此外,机动车上道路行驶必须具各驾驶证、行驶证,并且购买机动车保险。若是车辆无号牌就上路,一经发现,民警将给予罚款200元记12分的处罚;若是无驾驶证驾驶该车,则将面临拘留和罚款。





民警提醒,请市民不要购买和使用此类“老年代步车”。针对道路上的“老年代步车”的交通违法行为,成都交警将发现一起纠正一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