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山启动未成年人捕后羁押必要性审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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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知道错了,不该一时冲动去打人,以后再也不会犯了!”近日,在昆山市看守所大门口,未成年人小刚为自己的错误行为向检察官发出肺腑的忏悔。因涉嫌寻衅滋事罪被羁押了两个多月,后昆山市检察院通过教育感化对小刚启动未成年人捕后羁押必要性审查,他于这一天被取保候审。





原来,2017年11月的一天晚上,小刚跟几位“哥们”在聚餐的时候偶然遇到了前不久好像与自己朋友有过纠纷的阿阳(系未成年人)。“打阿翔的人就在酒吧,要不要去打他?”在朋友的指使下,本着可以帮兄弟出气的义气,小刚对阿阳挥起了拳头,导致阿阳的面部被小刚打伤,经鉴定为轻伤二级。





案发后不久,小刚投案自首,昆山市检察院受理了小刚涉嫌寻衅滋事一案。由于当时阿阳的法定代理人执意要求对小刚继续羁押,双方的矛盾无法及时化解,2018年2月8日,该院依法对小刚作出了批准逮捕决定。





小刚被逮捕后,承办检察官考虑到小刚出于义气用事受人指使(指使人已被依法提起公诉),虽然造成了被害人轻伤,但其本身主观恶性并不大,本着未成年人双向保护的理念,并未一捕了之,而是不断与双方法定代理人深入交流。小刚的父母也特地多次从河南老家赶到昆山,向阿阳及其父母赔礼道歉,并表示愿意想法设法赔偿阿阳的医疗费用等损失。





经过几番真诚沟通,阿阳的父母了解到其实小刚的母亲长期患病,这个家庭十分困难。于是他们作了一个暖心的决定,主动提出放弃赔偿,并对小刚的行为给予了谅解。“他们都是孩子,小刚被关了这么久也得到了一定教训,我们愿意给孩子一个改过自新的机会,不要他们赔钱了!”阿阳的父亲这样表态。





随即该院依法启动羁押必要性审查,结合案情展开多方调查、听取各方意见。检察官一面向看守所管教民警了解小刚在羁押期间的表现,一面对小刚认罪态度、悔罪表现进行全面评估,并委托小刚户籍地的司法机关对小刚进行社会调查,评估小刚的家庭监管条件和村委等社会支持帮教条件。此外,检察官还多次致电阿阳父亲确认阿阳的后续生活状态,保障对阿阳的特殊权益的维护。





经过全面审查,检察官认为小刚具有未成年人、自首、被害人谅解等法定酌定从轻减轻情节,有悔改表现,为更利于其早日回归社会,检察官提出对小刚变更强制措施的建议。该建议得到采纳,该院于2018年4月23日决定对小刚取保候审,也就出现了这开头的一幕。





据悉,该院近年来办理过多起未成年人捕后羁押必要性审查案件。对于在审查逮捕环节依法批准逮捕的未成年人,该院一直坚持做好跟踪帮教工作,一旦发现有符合不需要羁押的情形,及时启动羁押必要性审查程序,切实有效地将对涉罪未成年人的“教育、感化、挽救”方针落到实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