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天大女婴被遗弃父亲获刑1年 法院:有经济能力但逃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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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5天大女婴被遗弃父亲获刑1年,法院:有经济能力但逃避责任





小卉(化名)出生五天又被送回了医院,因为她的妈妈病重,她的爸爸没钱养活她,将她遗弃。





2017年12月29日,上海市虹口检察院以涉嫌遗弃罪对小卉父亲、犯罪嫌疑人王某批准逮捕。2018年3月1日,该检察院对王某以遗弃罪向虹口法院提起公诉。





2018年5月22日,虹口法院对该案进行了公开宣判:王某因犯遗弃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





法院透露,2016年3月4日,被告人王某的女友在虹口区江湾医院生下女儿小卉,女友产后出院。同年3月9日,王某女友染病,王某带着小卉将女友送至江湾医院救治,同日女友病情危重转院至上海市第一人民医院。转院时,王某将小卉交由江湾医院代为照护。2016年4月28日,王某女友因抢救无效死亡。江湾医院照护小卉期间,院方和公安机关多次联系王某,其均未予理会,也未曾探望、照料过小卉。至王某被抓获,小卉被弃置长达一年九个月。目前,小卉在上海市儿童临时看护中心得到临时看护。





在此前公开审理的法庭上,王某辩称自己曾经努力四处筹钱,想要接回照料女儿,但是最终也没有筹到什么钱。检察官出示了王某银行卡的资金来往记录,从2017年4月到12月,王某的银行卡出现多次交易记录,通过支付宝等方式转进转出,王某在主观上没有抚养小卉的想法。





检察院曾透露,在批捕阶段,王某曾表示不想放弃对小卉的抚养。而到了审查起诉阶段,王某又改口称觉得小孩跟着自己日子不会好过,愿意放弃孩子的抚养。2018年4月26日庭审当天,王某的态度再次发生了变化,当庭表示等自己出去后会挣点钱,好好照顾女儿,抚养女儿。





2018年5月22日,虹口法院对该案进行了一审判决,王某因犯遗弃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





宣判当日,记者从法庭上看到,王某全程低头沉默,没有任何话语。





本案的主审法官表示,被告人王某是孩子的父亲,对女儿本就有抚养义务。可是在女儿出生后的一年零九个月中对女儿不仅没有进行抚养,并且没有进行过任何的关照和关心,情节恶劣。关于之前王某说的无经济能力抚养女儿,他有口头辩解的权利,但是法院要依据事实。“我们查到其银行卡里在7个月内有6万元的收入,所以至少不是王某说的那样完全没有经济能力。”





法官说,抚养不仅包括经济抚养,还包括关照和关爱抚养。王某在一年零九个月中,没有给女儿买过任何用品,没有对女儿进行关心关爱,这种逃避责任,对社会以及对女儿的心灵成长都会带来伤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