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照市纪委通报2起党员干部涉黑涉恶及充当黑恶势力“保护伞”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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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照市纪委通报2起党员干部涉黑涉恶及充当黑恶势力“保护伞”典型案例。党员干部|日照市纪委|尹衍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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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照市纪委通报2起党员干部涉黑涉恶及充当黑恶势力“保护伞”典

中央部署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以来,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纪委、省纪委部署,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找准职责定位,强化监督执纪监察,把扫黑除恶同反腐败斗争和基层“拍蝇”结合起来,下大气力查处了一批党员干部涉黑涉恶及充当黑恶势力“保护伞”案件。为进一步严明纪律,发挥警示教育作用,近日,中共日照市纪委通报2起党员干部涉黑涉恶及充当黑恶势力“保护伞”典型案例,分别是:

东港区电子商务中心主任梁志刚长期为黑恶势力充当“保护伞”问题。

日照市纪委通报2起党员干部涉黑涉恶及充当黑恶势力“保护伞”典型案例。党员干部|日照市纪委|尹衍军---

2005年7月至2016年12月,梁志刚在担任东港区贸易办屠宰办主任、区商务局执法科科长期间收受日照方鑫食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方鑫食品公司)负责人张守玉财物,为方鑫食品公司生猪屠宰经营提供便利,充当“保护伞”。在生猪屠宰活动监管过程中,让不具备执法资格的方鑫食品公司人员配合或直接参与执法,并放任方鑫食品公司人员暴力执法,欺行霸市、排挤打压其他生猪经营业户,为其霸占垄断生猪屠宰市场提供保护,侵害了广大群众利益,造成了恶劣社会影响。2018年5月9日,东港区纪委监委给予梁志刚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交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日照经济技术开发区奎山街道夹仓四村党支部委员尹衍军违法盗砂,原村党支部书记张守松为盗砂团伙充当“保护伞”问题。

日照市纪委通报2起党员干部涉黑涉恶及充当黑恶势力“保护伞”典型案例。党员干部|日照市纪委|尹衍军---

尹衍军在2011年底担任开发区奎山街道夹仓四村党支部委员之后,多次组织参与违法盗砂活动。2017年11月至2018年1月,以虾池清淤为名,伙同夹仓四村村民董庆军盗挖董庆军承包的虾池河砂,合计非法获利60余万元。2018年3月9日开发区纪工委对尹衍军立案审查,同日开发区检察院对尹衍军批准逮捕。4月8日,开发区纪工委给予尹衍军开除党籍处分。调查中发现,开发区奎山街道夹仓四村原党支部书记兼村委会主任张守松,多年来不仅未及时制止或向上级有关部门汇报该村党支部委员尹衍军违法盗砂卖砂行为,而且在国土部门执法期间还为尹衍军做伪证,并以村委名义开具假证明。张守松作为基层党组织负责人对发生在本村领域内的违法开采矿产资源行为疏于监管、徇私舞弊,充当涉恶人员“保护伞”,造成国有矿产资源流失。4月12日,经市纪委监委指定管辖,由东港区纪委监委对张守松立案审查调查。调查中发现张守松还存在违反廉洁纪律、侵吞赔偿款等其他问题, 5月5日,由开发区纪工委给予张守松开除党籍处分,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交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通报指出,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是党中央作出的重大决策,事关社会大局稳定和基层政权巩固。以上2起典型案件,反映出个别党员干部宗旨意识不强,包庇纵容涉黑涉恶团伙欺压百姓、垄断资源,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全市各级党员干部要从中汲取教训,引以为戒,严守党纪国法底线。

通报强调,全市各级党委(党组)要全面落实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增强“四个意识”,充分认识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重大意义,既有力打击震慑黑恶势力犯罪,形成压倒性态势,又有效铲除黑恶势力滋生土壤,坚决打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攻坚战。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把扫黑除恶同反腐败斗争和基层“拍蝇”结合起来,紧盯涉黑涉恶问题突出、群众反映强烈的重点地区和行业领域,拓宽监督举报渠道,深挖细查问题线索,坚决查处涉黑涉恶腐败,严肃惩治放纵、包庇甚至为黑恶势力充当“保护伞”的党员干部,对典型案件一律通报曝光,形成有力震慑,以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实际成效切实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夯实党执政的群众基础。(日照市纪委监委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