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酒驾被查要求撤换名字 买香烟饮料"慰问"交警

这是一篇关注度很高的文章!说的是《男子酒驾被查要求撤换名字 买香烟饮料"慰问"交警》。该文章已被转发很多次了,你也来转一下吧。

正文开始:





桂林生活网讯(孙盛峰 通讯员唐舒格)一男子酒驾被查后,因想逃避处罚,不仅要求交警撤换被处罚人名字,还试图贿赂交警。5月26日,桂林市公安局交警支队七星大队的执勤民警在开展查处“酒驾、醉驾、毒驾”违法行为整治行动中,面对违法当事人的“小恩小惠”,秉公执法,将违法当事人所送的物品全部予以归还后,并按照相关规定对其进行严厉的处罚。





郭某领回自己所购买的物品





26日晚21时30分许,七星交警大队在七星区建苑十字路口开展夜查统一行动时,对一辆从漓江路方向驶来的宝马牌小轿车进行例行检查,发现驾驶员郭某满嘴酒气,执勤交警当即对其进行酒精测试,结果显示郭某血液中的酒精含量为44mg/100ml,属于酒后驾车。为此,驾驶员郭某也承认自己确实喝了酒,对酒精测试结果及酒后驾车的交通违法行为没有异议,并在交警开出的处罚决定书上签字确认。





22时06分许,之前被查处的酒驾当事人郭某手拿着12瓶能量饮料和两包“真龙”香烟来到岗亭,笑呵呵的来“慰问”,要求执勤交警把处罚决定书上的他的名字改成另一个,因为酒驾处罚太重了。交警严词拒绝郭某的要求,并让其将东西拿走。不想原本还笑嘻嘻的郭某突然翻脸,并说道:“你牛X,你秉公执法!我记住你了!”郭某说完,放下东西转身就跑,交警拿起东西追了上去,但郭某已经跑远了。





5月28日上午,七星交警大队通知郭某前来大队处理其酒驾的违法行为,并将26日晚郭某放在岗亭的饮料及香烟全部退还给郭某本人,并对郭某试图贿赂交警的做法进行了严厉的批评。郭某也意识到自己的做法不对,虚心接受了交警的批评教育,表示今后一定会改正。而郭某因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以1000元罚款,扣12分,同时暂扣6个月机动车驾驶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