崔永元微博惊动国税总局 艺人高片酬后藏着"大小合同"?

《崔永元微博惊动国税总局 艺人高片酬后藏着"大小合同"?》,傻大方资讯编辑整理。我们不生产头条,我们只是社会头条新闻的搬运工!

正文开始:





浙江在线6月4日讯(记者陆芳)昨日,崔永元在微博上爆料有艺人4天拿6000万元天价片酬,并起底疑似用“大小合同”、“阴阳合同”等偷漏税一事,有了新进展。





记者在国家税务总局的官方网站上看到,国家税务总局已责成江苏等地税务机关调查核实有关影视从业人员“阴阳合同”中的涉税问题,江苏省地税局已组织主管税务机关等依法开展调查核实。





《手机2》开拍成导火索





5月28日、29日,崔永元连续两天在微博上曝光五份合同及一份授权书,疑似影射范冰冰用大小合同的方式,先收取1000万,后收取5000万,共计6000万片酬却只演了4天戏。





5月29日,范冰冰工作室发布《严正声明》,称崔永元侵犯合法权益,散布谣言,构成诽谤。





崔永元微博截图





崔永元为何会和范冰冰怼上了?





5月30日,崔永元在接受新浪娱乐采访时称:“在2003年,他们拍了一部《手机》,狠狠地侮辱了我。”





电影《手机》中,葛优扮演的严守一是电视台《有一说一》的主持人,被认为是影射当时担任央视《实话实说》栏目主持人的崔永元。





崔永元表示,当时他还给冯小刚、刘震云出了很多主意,没想到出来后是这么个电影,给他和妻女造成了很大的伤害,虽然刘震云道歉过三次,但冯小刚从来没道过歉。





最近冯小刚官宣新电影《手机2》开拍了,这再次激怒了他,尤其是范冰冰在微博上表示,她演武月她很快乐。这把火就烧到了范冰冰。





但昨天崔永元在接受媒体采访中表示,微博晒出的“大小合同”并不是范冰冰的。





演艺圈“大小合同”遭曝光





在微博中崔永元称,自己有“一抽屉的合同”,“准备打持久战”。





6月2日,崔永元又发微博,详细说了“大小合同”:“小的是演出200万,大的是策划监制748万加90万,再拿一麻袋现金。这还不算一线的。”在配图里,崔永元还截了《刑法》相关条文。





一位法律相关人士透露,所谓“大小合同”,就是人们日常所说的“阴阳合同”:交易双方签订金额不同的两份合同,一份金额较小的,用于向主管机关备案登记纳税;另一份金额较高的,则实际约定双方交易价格。目的就是逃避纳税。





对于动辄上千万片酬起步的明星来说,这种操作涉嫌的偷漏税数额惊人。





6月2日,人民网发表评论《明星片酬为啥屡“限”屡高》,聚焦明星高片酬,并指出虽然国家出台相关意见,要把演员片酬比例限定在合理的制作成本范围内,然而“正所谓‘上有政策下有对策’,相关部委和协会的限定,并没有遏制明星片酬畸高,反而出现‘大小合同’这样的应对措施。”





国家税务部门介入调查





昨日,随着事件的发酵,“明星片酬为啥屡限屡高”上了微博热搜。





有网友表示,某些演员靠整容脸、各种黑料博关注上位,但只要有粉丝、有流量,资方和广告商就愿意投资。更让人不能接受的是,现在还曝出利用“阴阳合同”偷漏税。





事件的升级,也引来主管部门对明星天价片酬和逃税现象的高度关注。





昨日,国家税务总局官网显示,国家税务总局责成江苏等地税务机关调查核实,有关影视从业人员“阴阳合同”中的涉税问题,如发现违反税收法律法规的行为,将严格依法处理。





此前,据《法制日报》报道,因为范冰冰工作室在无锡,无锡市滨湖区地税局已介入调查取证。





国家税务总局的发声,将这一问题的解决拉升到法律层面。根据我国《刑法》中对逃税罪的规定,“阴阳合同”若属实,相关行为人(纳税人、扣缴义务人)涉嫌逃税。税务机关应当依法下达追缴通知,责令纳税人或者扣缴义务人补缴税款,缴纳滞纳金,涉嫌犯罪的,应当将案件移送公安机关。





昨晚6点,崔永元在接受《每日经济新闻》记者专访时表示,他正在与主管部门协调怎么见面、在哪见面、如何取证等具体细节,“差不多一周左右就会有消息。”





而更多人期待的是,在崔永元捅破这层“窗户纸”后,影视圈高片酬隐藏下的乱象能真正得到遏制。





原标题:演艺圈高片酬背后 还藏着“大小合同”的逃税黑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