夜间禁售 武汉房管局:进一步加强商品房销售全过程监管

傻大方小编提示您本文标题是:夜间禁售 武汉房管局:进一步加强商品房销售全过程监管。来源是。

夜间禁售 武汉房管局:进一步加强商品房销售全过程监管。商品房|监管|武汉|房管局|房地产开发企业|过程|房管部门---


[摘要]2018年6月1日,市住房保障房管局官网公布《关于进一步加强商品房销售全过程监管》通知。通知指出,楼盘销售时间不得早于9:00或晚于20:00,倡导采取公证摇号方式公开销售。2018年以来,房住不炒的定位,使武汉宏 ......

2018年6月1日,市住房保障房管局官网公布《关于进一步加强商品房销售全过程监管》通知。通知指出,楼盘销售时间不得早于9:00或晚于20:00,倡导采取公证摇号方式公开销售。2018年以来,房住不炒的定位,使武汉宏观调控与市场整治并重,不断加强市场整治和监管,保持了房地产市场持续平稳健康发展的良好态势。通知全文如下。

商品房|监管|武汉|房管局|房地产开发企业|过程|房管部门---

夜间禁售 武汉房管局:进一步加强商品房销售全过程监管

各房地产开发企业:

为进一步加强商品房销售全过程监管,规范房地产开发企业销售行为,维护市场正常秩序,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实行销售方案备案与公示制度。房地产开发企业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前,应向房管部门提交申报预售房源销售方案,销售方案备案后,原则上不得调整变动。房地产开发企业应通过销售现场、网络等途径向社会公示已备案的销售方案。

二、实行售前约谈与承诺制度。房地产开发企业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前,应接受房管部门的售前约谈,配合开展项目销售前的检查,并向房管部门提交规范开展销售活动的书面承诺。

三、实行售中现场巡查制度。房地产开发企业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后,须在10日内一次性公开销售全部准售房源,销售时间不得早于9:00或晚于20:00。项目销售期间,房管部门对项目销售现场进行巡查和监督,房地产开发企业应主动配合并接受房管部门的巡查和监督。

四、实行售后报告与抽查制度。商品房项目公开销售后五个工作日内,房地产开发企业须向房管部门报告房屋销售情况,提交认购人名单,并通过"武汉市商品房买卖合同网上签约和备案系统"将认购人与所购房屋进行实名绑定,原则上不得调整变动;项目销售完毕前,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定期向房管部门报告销售进度;商品房项目销售后三十日内,房管部门按照所售房屋的一定比例对购房人进行抽样调查。

五、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合理控制意向购房登记规模,意向购房人数多于项目准售房源的,倡导采取公证摇号方式公开销售。

六、房地产开发企业如违反本《通知》规定的,我局将依法责令立即整改,记入房地产开发企业信用档案,并向社会公示;对拒不整改的,纳入房地产开发企业信用警示名单,并可依法暂停商品住房网上签约和预售资金监管帐户的资金拨付。

七、本通知自发布之日起执行,有效期二年。

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

2018年5月31日

市房管局希望通过实施商品房项目销售全过程监管,积极推进房地产市场监管,争取以下成效:一是规范监管行为。细化监管内容、时点流程、方法手段,并将以往好的经验与做法完善固化为工作制度;二是强化管理手段。通过实行商品房项目销售的备案、公示、约谈、承诺、报告、巡查、抽查等制度,强化商品房项目销售实时、动态的全过程监管;三是压缩违规空间。明确"夜间禁售"、意向购房人实名登记、购房资格核查前置、认购人房源锁定等管理要求,并与商品住房公证销售、刚需保护性措施、"网签即备案"等管理方式相互衔接,不断增加开发企业和经纪机构违法违规难度,压缩违规牟利空间。

通知详细解读如下:

(一)销售方案备案公示。要求开发企业在取得预售许可证前报备《商品房销售方案》,明确预售房源、销售时间、销售方式、销售人员等基本信息,有利于房管部门提前介入,针对性加强销售过程监管,以及售后的调查处理。同时,通过《商品房销售方案》的公示,保护购房人的知情权,帮助购房人理性选择,从源头减少发生矛盾纠纷的机率。

(二)推进实施实名购房制度。要求开发企业在意向购房人实名登记的基础上,将公开销售并选定的房屋通过"网签备案系统"与认购人绑定,且原则上不得调整变动,堵塞开发企业和经纪机构抢占、把控房源的渠道,压缩违规空间。同时,为实施"网签即备案"奠定基础,防范开发企业延迟网签、占用购房款项的行为。计划逐步推行"意向购房人实名登记"和"购房资格核查前置"的工作模式,最终在系统、流程配套完善后,实现"一人一房一码"的"实名购房"模式。

(三)加强销售进度管理。通过"人房绑定"实时掌握项目销售信息,并可通过"房地产市场信息网"准确发布项目可售房源信息,防止开发企业捂盘惜售行为;明确要求开发企业应在项目公开销售后5个工作日内,报备销售进度及清册,便于房管部门针对性开展售后监督检查,提早发现处置潜在违规问题,将违规行为消灭在萌芽状态。

(四)实行约谈、承诺、巡查制度。通过规范售前约谈、企业承诺及房管部门巡查等工作制度,一方面,房管部门提前介入,主动履职,加强销售行为的监管;另一方面,向开发企业表明态度、宣传政策、明确要求,打消企业侥幸心理,增强遵规守法意识。同时,通过规范约谈、巡查的程序和记录,完善工作资料,强化"过程留痕"管理,规范行政行为。